上海,房东催了几天房租,53岁女租客一直失联,他上门敲门,屋里明明有响动,就是没

洋仔说法 2026-03-06 23:47:09

上海,房东催了几天房租,53岁女租客一直失联,他上门敲门,屋里明明有响动,就是没人开。房东心里发毛,报了警。等警方破开门,却发现女租客直挺挺躺在地板上。120把人拉走,医院说是急性脑梗死,早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了。更让人抓瞎的是,女租客的父母早没了,没结过婚,也没子女,连个签手术同意书的人都找不着。人就这么躺在医院,昏迷不醒。两个居委会来回踢皮球:一个说“人住你那儿的你管”,一个说“户籍在我这儿可人不在”。她名下明明有拆迁款,可没人签字取不出来,钱在银行,人躺医院,谁也动不了。   据悉,房东老徐有套房子,租给了一位53岁的邓女士。   邓女士这人吧,平时挺安静的,一个人住,房租一直交得也爽快。   但到了2月份,该交房租的日子都过了好几天,老徐的账户上还是静悄悄的。   老徐心里就犯嘀咕了,这邓女士看着不像赖账的人啊,他先打了几个电话,通了,但没人接。过会儿再打,还是没人接。   连着几天,电话打了不下十来个,愣是石沉大海。老徐这心里头,那不祥的预感就跟水草似的,越长越密。   2月12号那天,老徐坐不住了,决定亲自上门看看。   到了门口,他先敲门,咚咚咚,没反应。侧着耳朵仔细听,屋里头好像有点动静,窸窸窣窣的,但就是没人来开门,也没人应声。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诡异。   老徐心里咯噔一下,汗毛都快竖起来了,不敢再等,当即拿出手机报了警。   警方来得很快,120救护车也跟着来了。   门是专业人员破开的,等门一推开,等大家看清屋里的情形,在场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邓女士,就直挺挺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一动不动,人已经完全没有意识了。   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在这儿躺了多久。   医生赶紧上前检查,初步判断情况很严重。   老徐当时也顾不上别的了,和其他人,七手八脚地把邓女士抬上救护车送到了医院。   医院的诊断结果为急性脑梗死。   医生把老徐和居委会的人叫到一边,脸色凝重地摇了摇头:“送来晚了,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医院这边要救人,得做手术,得定治疗方案,这些都需要家属签字。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邓女士父母早就没了,没结过婚,更没有子女,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亲戚,翻遍了通讯录,一个都找不着。   这可怎么办?手术没人签字,治疗方案没人拍板,人就这么躺在急诊留观室的病床上,昏迷不醒,一天,两天,一个多礼拜过去了,就这么干耗着。   没人照料,更没人能给她接下来的治疗做主。   房东老徐是彻底懵了,他就是个收租的,哪遇到过这种事?   他找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会,居委会的干部也犯难,搓着手说:“按政策,这事儿该归她户籍地的居委会管,我们管不了啊。”   老徐又赶紧联系邓女士户籍地的居委会,那边一听,头也摇得像拨浪鼓:“她人是在你那儿出的事,房子也租在你那儿,长期不在我们辖区居住,这监护责任,按理说该由居住地的居委会来承担。”   就这样,谁也不敢轻易接下这个烫手的山芋。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徐汇区华泾镇站了出来,他们表了态:这事儿,我们往前迈一步,不能眼看着人没了不管。   3月3号上午,华泾镇社区服务办的王主任介绍了邓女士的最新情况,他说,邓女士目前的病情依然非常危重,医院那边只能做一些维持性的治疗。   接下来怎么办?王主任也说了,如果实在找不到任何亲属,华泾镇会按照法律规定,先给邓女士启动一个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   鉴定完了,再通过法律程序,正式指定她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来担任她的监护人。   这样,后续所有的事情,就都能有人出面去办了。   有人说,这确实很难,居委也是没办法。签字意味着啥?意味着担责任。万一钱花了人没救回来,后面蹦出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来闹,这责任谁担?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成年人倒下后,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依次有监护权。   本案中,邓女士父母没了、没结婚、没子女,这条道堵死了。   那谁管?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居委会担任。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常居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鉴于邓女士长期租住在华泾镇,这地方在法律上就是她的住所地。说白了,属地责任跑不掉,当地居委会理论上可以成为监护人。   不过,监护人怎么来?得走法律程序:先申请法院认定邓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指定居委会当监护人。   但这套流程走完,监护人拿着法院判决书去银行,钱才能取出来救急。   此外,《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住所地的居委会、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这就意味着,当地居委完全可以先以临时监护人身份协调医院救治、垫付费用,事后再从邓女士财产中扣还。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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