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坑朋友!福建福州,朋友为偿还信用卡向男子借10000元周转,男子二话没说,分两

妙之聊生 2026-03-05 09:53:44

专坑朋友!福建福州,朋友为偿还信用卡向男子借10000元周转,男子二话没说,分两笔给朋友微信转账1000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朋友迟迟不归还,男子多次索要无果后,只能闹上法院。法庭上,朋友狡辩,这10000块钱不是借款,还要求男子出具借条。男子因为拿不出借条,法院的判决让他目瞪口呆! 男子陈某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一时抹不开面子,没让同学打借条,自己借出的一万块钱,最后居然要不回来了。 陈某和雷某是多年的同学,平时关系一直不错,彼此也很信任。 2024年11月,雷某突然给陈某打了个电话,说他的信用卡要还款,手头暂时周转不开,想跟陈某借一万块钱,还承诺一个月之后就还。 陈某很仗义,同学开口求助,又是正经用来还信用卡,他压根没往坏处想。 碍于多年的交情,他觉得让对方写借条太生分,也显得自己不信任人,就直接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陈某立刻打开微信,分两笔,每笔五千元,总共给雷某转过去了一万块。 男人之间的交流就是这么简单,钱转过去之后,雷某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陈某也没放在心上,更没有在微信里再确认一句“这钱是借给你的”。 在陈某心里,同学之间讲的就是信用,既然对方说了一个月还,那就肯定会按时还,没必要再反复提醒。 很快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雷某却像没事人一样,半字不提还钱的事。 陈某心里有点犯嘀咕,但还是不好意思主动催,想着对方可能是暂时忘了,又或者是还没凑够钱。 又等了几天,雷某依旧没有动静。 陈某实在忍不住,开始通过微信、电话委婉催款,可每次要么被敷衍过去,要么干脆不接电话。催的次数多了,雷某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到最后直接不认这笔账了。 看着昔日同学变成这样,陈某又生气又后悔,生气的是对方言而无信,后悔的是当初太轻信别人,好心借钱反到要不回来了。 万般无奈之下,陈某只能把雷某告上法院,他拿出微信转账记录和截图,想着这些总能证明自己把钱给了雷某。 可到了法庭上,雷某的一番狡辩,直接让陈某傻了眼。 雷某一口咬定,这一万块根本不是借款,而是陈某之前用他的信用卡套现,现在是在还之前欠他的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雷某还拿出了两人之前关于信用卡套现的聊天记录。 雷某甚至反过来要求陈某拿出借条,没有借条,凭什么说他借钱了? 陈某急忙解释,之前套现的钱早就用现金还清了,可雷某不承认,他也拿不出任何证据,空口无凭,根本无法反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官认为,民间借贷不光要把钱转给对方,还得有达成借款的合意。陈某只有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他给过雷某钱,却证明不了这是借款,也没法推翻雷某的说法。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无法证明借款的合意,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这一万块钱,就因为一张小小的借条,彻底要不回来了。 其实,熟人之间借钱,最忌讳抹不开面子,往往是你把对方当朋友,对方却把你当傻子。 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你给过钱,证明不了这是借款,哪怕关系再好,转账前一定要让对方在微信里明确说清借钱金额、还款时间,最好再写一张借条。 不要像陈某一样觉得不好意思,真遇上不讲信用的人,当初的情面,最后只会变成自己咽不下的委屈。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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