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超出自身胜任能力执业。2025年度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签署年度审计报告646份,其中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71岁,由该所助理人员负责收集对账单、合同等基础资料,或者通过工具生成形式化的底稿,但因助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判断能力与注册会计师应有的风险敏感度,无法准确识别资料或数据中的异常信息,也未能规范执行审计程序(如函证、监盘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存在疏漏),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底稿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不能达到审计准则的基本要求。我会已对该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实施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