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个奔四的女子,跟一个00后男生相识并且相恋,同居了之后女子生下了一名男婴

梅姐说法 2026-03-02 16:00:08

上海,一个奔四的女子,跟一个00后男生相识并且相恋,同居了之后女子生下了一名男婴。一年之后,女子又怀孕了,男子则提出准备结婚。之后检查出女子妊娠有问题要手术,但是男子跟其家人都不同意,之后还全都玩起了失踪。出院后,女子提出了上诉,要求将儿子判给男方抚养,并且要求男子做出21万元的赔偿,毕竟自身身体受损是因为给男子怀孕才导致。 要说女子跟男子的年龄差,几乎在15-20岁之间了,这样的忘年恋,真的会有真情实感吗? 纵览新闻3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可是,现实并没有滤镜,很多忘年恋,似乎只发生在小说里。 张女士是一位85后,40岁的年纪,妥妥的大龄剩女一枚。 她也深知,自己到了这个年纪,不能再拖了,得定下来了。 所以,遇到小刘之后,张女士拥有了更深的体会。 小刘是个00后,这个年龄,跟张女士的岁数,相差了十几二十岁。 不仅仅是姐弟恋,似乎快成为母子情怀了。不过,相识之后,两个人竟然还都很认真的谈起了恋爱。 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张女士跟小刘就到外面去租房同居了。 同居之后没多久,张女士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熬过了孕吐、难受、心理变化,终于,张女士迎来了她跟男友的孩子——诞下一名男婴。 张女士跟男友非常开心,欢喜迎接小生命,也准备开启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他们购买了婴儿床,把家里布置的非常温馨。 到了第二年,没想到,张女士又再次怀孕。这次怀上之后,男友小刘也承诺:我们结婚吧! 本来张女士感到非常欣喜,没想到终于被求婚了。 以为可以尘埃落定,没想到去产检的时候却被告知:自己患上子宫角部妊娠。 就是说,这个孩子保不住,孕妇本身还要做手术。 因为医院给出如此通知,男方家属直接就变了脸,甚至还直接玩起了消失。 就在张女士最需要男友陪伴的时候,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发视频,不回复。 这一点,就让张女士非常崩溃。 而且更令张女士难受的是,男友的妈妈一直给儿子做工作:她的角部妊娠要处理,卵巢也有囊肿要切除。这种事情,你可不能答应下来。之后传出去,你就娶不到城里的姑娘了! 这些话,被传到了张女士的耳朵里,瞬间她就明白了,这个婚,是结不成了。自己生病,成为对方“退货”的理由。 男友连夜搬走,所有东西都从出租屋打包了出去,就剩下婴儿床留在原处,刺痛了张女士的心。 康复出院之后,张女士准备上诉,她的诉求是: 第一、一岁多的儿子判给小刘,让孩子的爸爸去抚养; 第二、自己身体损伤是因为给小刘怀孕造成,他要赔偿21万给自己。 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工作人员在审定的时候认为,男友玩消失是不负责的体现,不关心儿子、不体谅孕妇,已经涉嫌违法。 另外,张女士做手术是因为怀孕,跟小刘有直接关系,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判定:张女士跟小刘生育的男孩,由男友小刘抚养;小刘需要补偿21万元给到张女士。 本案释法: 女子因为怀孕身体遭受损害,患上角质妊娠致残,住院期间男子一分钱没给,还消失,他是否要对女子做出民事赔偿? 根据《民典法》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遵循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虽然男女双方都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但是,女子因为男子才怀孕,而且身体遭受损害角质妊娠,做手术后存在部分残疾,这个结果是双方自愿发生亲密关系的后果,但是按照公平原则,男方需要对女方的损失,给出适当的补偿。 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不可以对女子逃避责任,逃避照料,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说,即便没有领证,还是存在法律界限的,男子仍然会被相关部门判令,要做出一定经济方面的补偿。 很多吃了爱情的苦,最后要为爱情买单。或许并非年龄的限制,可能双方本就不适合,也不必强求在一起。 还是得反思、反省,以后人生还很长,还会有好运的。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一起评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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