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一名老汉手提机枪,进公安局,把枪放地上,对民警说:“别怕,我是土匪……我来投案。” 这个男人叫张贵生,是当年土匪头目王毛仁的手下,解放初期,内蒙古部分山区有残余土匪,王毛仁是当地一股土匪的领头人,张贵生跟着他活动,两人一起在山里躲藏。 1950年开始,当地开展剿匪,部队和公安联合行动,牧民主动提供线索,土匪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 几次战斗后,王毛仁的队伍被打散,身边只剩张贵生,两人分头躲藏,王毛仁后来被发现并剿灭,张贵生没有被抓到。 之后,他藏起一挺轻机枪,跑到外地村庄,他白天干活,夜里睡不踏实,听到警车声会紧张,看到相关宣传会害怕,他不敢和人深交,不敢留下真实信息。 这样的日子过了近二十年,他扛不住心理压力,决定主动投案,他回到当年藏身的山洞,取出一直藏着的轻机枪,带着枪,走到公安局,他没有反抗,没有威胁,主动放下武器。 公安人员对他进行审查,核实他的身份与过往行为,他对自己的经历如实交代,他属于主动投案,主动交出武器,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最终判处他七年徒刑。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