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提前一个月订了三亚一家民宿,19晚共计8499元,可飞机起飞的头一天,民宿老板突然毁约取消了订单,可此时附近房价已经翻了好几倍!李先生一怒之下举报,结果老板悲剧了! 2月26日,海南针对预订三亚民宿8499元被毁约事件,给出了最新的通报:该民宿经营者涉嫌不履行合约,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拟给予从重处罚3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失信名录。 回顾整个事件,起因是北京的消费者李先生提前一个月预订了海南三亚海棠湾某民宿19晚住宿,支付了8499元,准备在1月26号到2月14号入住。 但到了飞往三亚的前一天,1月25日,李先生却被民宿老板单方面毁约,直接取消了订单,并要求李先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随后李先生就对海棠湾附近其他民宿房源信息进行查看,发现此时房价已暴涨了三四倍,再次预订需要花费三四万。 本想趁着假期飞向三亚过个暖冬,此刻人还没到,李先生的心就先凉了一半。 显然,该民宿老板是嫌弃自己预订时的价格太低,觉得少赚了不少,干脆直接取消了,想着旺季期间也不缺客流。 之后李先生就拨通了投诉电话,当地迅速展开了调查处理工作,先是快速介入处置,将该民宿列入行业黑名单,后又启动先行预赔付机制,全额赔付李先生因店家造成的损失。 最终历时一个月,该民宿被判定为存在违约行为,对于该民宿老板的处罚结果也出来了: 民宿老板被罚款35万元,远超原订单金额,营业执照也被吊销,直接终止了其民宿经营资格,本人也列了入严重失信名录。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涉事民宿在单方面毁约后,不仅没有进行任何对李先生的补偿工作,甚至还叫李先生自行解决住宿,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消费者的权益。 且事发又临近春节,其实李先生以往也有去三亚过冬的习惯,唯独今年发生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换作是谁心里都会不痛快,不过好在最后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 但是,为什么一到旅游旺季,酒店民宿坐地起价、毁约赶人的现象就频频出现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假如暴涨后的房价远在法律所规定的赔付金额之上,那么店家便可抓住这一漏洞持续盈利,毕竟再怎么赔也没有赚的更多,尤其是尝过了一两次甜头后,便舍不得这样简单又快速的赚钱机会了。 更何况,普通人维权十分麻烦,不仅时间长还要担心店家会不会把自己的信息泄露出去,所以大部分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会选择息事宁人,因此就更加助长了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 好在这次三亚民宿事件的处理结果不仅大快人心,同时也给所有心存侥幸的店家敲响了警钟,立了标杆,警示各位店家,短期暴利是不可持续的,违约跳单不可取,诚信才是长期经营的核心。 若总是千方百计想着钻法律的漏洞去牟取暴利,以为赔的没有涨的多,最终只会损人害己,赔了夫人又折兵,关店退场。 另外,这起案例也侧面告诉消费者,如果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应该保留订单、通话记录等证据,以便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