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接手五金厂,因为玩具枪配件生产的疏忽,被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被判

深度程磊 2026-02-23 07:52:54

江苏南通,一男子接手五金厂,因为玩具枪配件生产的疏忽,被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被判刑。男子父亲不服,为了打官司,背负巨额债务。 62岁的马先生经营五金厂已有二十多年,厂子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各类五金零部件,然而,由于市场压力,儿子马某接手厂子后,逐渐将生产业务扩展到新的领域。最初,他开始生产枪械瞄准镜,随着收益的增加,他又接手了玩具枪配件的生产。 2022年,马某为常州某玩具商生产了一批玩具水弹枪螺母,并按对方的要求提供了图纸进行生产。由于做得多了,马某将部分螺母放到电商平台销售,扩大了销售范围。谁知,这一举动导致了他的人生陷入了巨大的麻烦之中。 2022年6月,几辆警车突然驶入马先生的厂子,马某也随即被带走。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警方从厂子里缴获了1977个螺母,并通过鉴定,发现其中1746个螺母被认定为“枪支散件”。这些螺母与AR-15步枪的枪管螺母高度一致,具有互换性,因此被认定为非法枪支散件。 马某坚称,这批螺母是按照玩具商提供的图纸生产的,自己并未制造枪支散件的主观故意,完全是出于对玩具枪配件生产的误解。然而,警方和检察院认为,尽管这些螺母没有直接组装成枪支,但它们具备替换性,完全符合“枪支散件”的技术标准,因此马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从法律的角度看,这起案件涉及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最核心的是是否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是指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的行为。对于枪支的定义,《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3条明确指出,具有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零部件,可以认定为枪支散件。也就是说,尽管马某生产的螺母并不是直接的枪支组成部分,但如果它具备了替代性或能与其他枪支零部件互换使用,那么根据现有法律,它就可能被认定为枪支散件。 该案件中,警方指出涉案螺母与AR-15步枪的枪管螺母高度一致,能够实现互换,因此依法应认定为枪支散件。即便马某并没有主观上的“制造枪支”的故意,但从客观上看,他生产的这些配件具备了枪支散件的功能,这使得他面临了刑事责任。 法院的判决显示,尽管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尝试将这些螺母拧到枪支上时未成功,并且存在卡壳现象,但侦查人员明确表示,卡壳不代表无法击发,而经过简单调试后,螺母能顺利安装并使枪支成功击发。这一点为法院最终认定涉案螺母构成枪支散件提供了重要依据。 然而,马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不同意见,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这些螺母并不符合国内制式枪支配件的标准,更适合于国外制式枪支或仿真枪支配件。辩护方还指出,这些螺母只是枪械的辅助配件,并非核心部件。因此,律师主张即使螺母可以与枪支配件互换,也不应认定为枪支散件。 尽管如此,法院并未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鉴定意见的来源不明,且涉及的配件未能证明其与国内枪械配件不匹配。因此,法院仍认定马某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这一判决不仅令马某本人感到困惑,也引发了广泛的法律讨论。有网友表示,按照这种逻辑,卖钢管的商家是否也该被追究责任,因为钢管也可以被改造为枪管,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有观点认为,螺母等零部件本质上是工具,如何界定“非法制造枪支”的标准,应该更加明确。 此外,马某辩护律师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出,涉案螺母与枪支配件的适配性问题复杂,可能与部分仿真枪或国外枪支匹配,因此法院是否应该采纳该鉴定结果值得商榷。这一判决也让一些制造业从业者意识到,即便是在生产玩具枪配件时,也可能因产品规格问题而触犯法律,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对于从事五金配件生产的企业来说,本案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生产配件时,必须明确其用途和适用范围,尤其是在涉及可能被改造为枪支散件的零部件时,务必谨慎行事。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零部件的替换性和功能性可能决定其是否会被认定为枪支散件。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在接到类似的生产订单时,尤其是玩具枪、仿真枪配件等业务时,建议对产品进行充分的鉴定,并确保配件的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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