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群表示,台湾所有的房子和地都是你买了后,永远都属于你的了,你可以传代,但大陆好像只有农村乡下才有永久拥有权,城市里的房子都有一定的限时时间。 这话一出,网上又吵翻了。有人说老爷子说得对,大陆70年产权就是个紧箍咒,不如台湾的永久产权踏实。有人直接开骂,说他老糊涂了,两岸制度都搞不明白就瞎咧咧。但这事儿真就这么简单吗?咱们今天把账本摊开了,好好算算,到底谁的房子才是真正的“永久”。 先说台湾那个所谓的“永久产权”。听着美得很,房子是你的,地也是你的,世世代代往下传。但有个前提——你得年年给政府交钱。房屋税加地价税,自住房税率大概在房屋公告价值的1.2%到2%,持有多套的更高,能到3.6%甚至4.8%。这意味着什么?你买了房,等于跟政府签了一份永久合同——房子你留着,税你交着,哪年断供,哪年收回。 有网友算过一笔账,在美国买套房,30年下来交的房产税够再买半套房。新泽西州更狠,有效税率2.11%,一栋45万美元的房子,每年交9500美元的税。这叫永久?这叫长债!把你拴在磨盘上,一辈子给政府拉磨。 再看大陆的70年产权。李立群说的没错,城市住宅确实有年限,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本身,永远是你的。这话翻译一下:70年到了,你不用申请、不用跑腿、不用求人,地自动续上。续期要不要交钱?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但立法方向是“保障住宅产权人合法权益”,大概率不会让你交到肉疼。 更重要的是——在续期政策落地之前,你现在每年交多少房产税?零!一分钱不用交。你买了房,除了当初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后续持有成本几乎为零。这跟台湾、美国那种“年年割肉”的模式,完全是两个世界。 至于李立群说的农村“永久拥有权”,也不全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你只有使用权。但这使用权确实几乎是无期限的——只要房子不倒、户口在、符合资格,可以一直住,也能传给下一代。前提是:你不能卖给村外人。而且宅基地上的房子要是塌了、拆了,两年内没重建,村集体有权收回。所以农村的“永久”,是有条件的永久,不是躺平就能传万代。 有人问:既然台湾美国都搞永久,大陆为啥非要弄个70年?这里头有个深层的逻辑——防止土地固化。想象一下,如果土地真的彻底永久私有,会发生什么?一百年后,土地慢慢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富人的后代还是富人,穷人的后代连落脚的地儿都没有。地主阶级卷土重来,普通人想买房?门儿都没有。 中国的土地制度,本质上是在“私权保护”和“社会公平”之间找平衡。70年使用权,既给了你长期居住的保障,又防止土地被少数人垄断。到期自动续期,等于给你吃了定心丸,同时保留了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空间。有学者把这叫“有期限的永久”——房子永远是你的,地永远续着,但规则永远掌握在国家手里。这套设计,比单纯的“永久私有”更精细、更可持续。 聊了这么多,其实想说明一件事:产权形式不是关键,持有成本才是。很多人盯着“70年”三个字,觉得是个倒计时,心里发慌。但真正该发慌的,是那些“永久产权”国家的人——他们每年收到的税单,才是真正的紧箍咒。 下次再有人跟你吹“永久产权多牛”,你就问他一句话:你每年交多少房产税?答案出来,账就清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