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大爷,22年前在银行办了一张存折,存入1000元后便妥善收好,从未

🌙辽宁沈阳一大爷,22年前在银行办了一张存折,存入1000元后便妥善收好,从未动用。可前段时间整理旧物时找到这张存折,满心欢喜去银行取钱,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当场懵圈——账户里仅剩0.8元。大爷当即和银行理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事情要从2004年说起,当时沈阳的这位大爷(化名李大爷),想着存一笔钱留作备用,便到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了活期存折业务,当场存入1000元。 在那个年代,1000元可不是小数目,足够覆盖普通家庭几个月的生活费,李大爷办完业务后,小心翼翼把存折收好,之后便忘了这件事,一放就是22年。 直到去年年底,他整理老物件时翻出存折,想着这么多年下来,就算利息不多,也能多一笔零花钱,可到银行查询后,瞬间浇了一盆冷水。 面对账户仅剩的0.8元,李大爷当场提出质疑,坚称自己从未取过钱,也从未委托他人取款,存折一直由自己保管,密码只有自己知道。 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给出解释,称李大爷当年办理的是一折一卡业务,虽然存折上没有取款记录,但银行流水显示,这笔钱在多年间被分多次取走,还有部分资金被扣除了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慢慢就只剩几毛钱。这个说法,让李大爷难以接受。 李大爷直言,当年办业务时,银行只给了自己一张存折,压根没提过一折一卡业务,更没有拿到过银行卡,全程只签署了与存折相关的单据,没有办理银行卡的任何手续。 在他看来,自己根本没有银行卡,不可能通过银行卡取款,这笔钱莫名消失,要么是银行系统出错,要么就是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挪用了自己的存款。而银行则坚持己见,称业务办理符合流程,是李大爷自身保管不当,导致银行卡遗失后被他人取款,与银行无关。 双方争执无果,李大爷一气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公开道歉。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办理一折一卡业务”展开激烈辩论,举证焦点也集中在当年的业务办理记录上。 银行提交了当年的业务申请表,上面标注着“一折一卡”字样,还有一处疑似李大爷的签名,但李大爷当场否认,称自己从未见过这份申请表,签名也不是自己写的,还提出了笔迹鉴定申请。 其实,一折一卡业务在早年十分常见,即一个账户对应一张存折和一张银行卡,两者可独立使用,共享账户资金,这种业务虽方便储户灵活取款,却也存在不小的风险,曾有银行职员利用这项业务的管理漏洞,骗取储户存款的案例出现。 而随着银行业电子化发展,不少银行早已停办一折一卡业务,转而推广更便捷的银行卡,毕竟银行卡能降低银行人力运营成本,也能让储户不受营业时间限制办理业务。 更关键的是,银行无法提供关键证据,来证明已将银行卡交付给李大爷。 按照银行办理业务的规范,若办理一折一卡业务,需储户明确确认,且银行需留存储户领取银行卡的签字记录,可本案中,银行仅能提供标注“一折一卡”的申请表,无法提供李大爷领取银行卡的回执,也没有当年的监控录像。与此同时,笔迹鉴定结果显示,业务申请表上的签名并非李大爷本人所签,这也成为案件的转折点。 此外,银行扣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也存在争议。根据相关规定,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需提前告知储户,且需储户确认同意,而李大爷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银行的相关通知,银行单方面扣除费用,也不符合流程。 结合多方面证据,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银行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合理告知义务,也无法证明将银行卡交付李大爷,未能尽到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判决银行赔偿李大爷存款本金1000元及相应利息,扣除已剩余的0.8元后,一次性支付给李大爷。 这场跨越22年的存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案件背后,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尤其是老年人,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时,要仔细核对业务类型,确认无误后再签字,妥善保管好存折、银行卡及密码,定期查询账户余额。 而银行也应规范业务流程,完善举证机制,避免因流程漏洞引发纠纷,切实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那么你觉得这场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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