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家医院里,一名女子因扁桃体发炎,在丈夫陪同下来此输液。然而,女子却对药物过敏,身体很快出现不适症状,先是胸闷,接着呕吐、眩晕,最后竟晕倒在地。丈夫赶忙叫来护士,护士迅速拔掉针头,却未说明后续处理办法便离开了。期间,女子持续呕吐,有护士前来查看,也很快离去。过了没多久,护工才推着担架赶来,此时已过去四分钟,女子已然失去意识,无法站立。 男子认为,医院未采取紧急措施,致使自己的妻子死亡。谁能料到,仅仅是扁桃体发炎来医院输液,妻子竟没了性命?医院绝对难辞其咎。当时应立即使用抗过敏抢救药,不该拔掉静脉通道,而要马上通过静脉注射药物,这么长时间完全有机会抢救。 我也曾亲身经历过类似的事。春节回家时,媳妇感冒咳嗽,呕吐严重,吃药也不见好转,我便带她去乡村医院输液。或许是乡村医生医术欠佳,媳妇刚开始输液时并无异常,输到第二瓶时,却出现心慌、恶心的症状。我叫来护士,医生询问后称是肠道反应,让先观察一会儿。还有反应,便拔掉了针头,媳妇这才慢慢缓过来,不再呕吐、心慌。休息片刻后,剩下的药便没再打。第二天输液时,打到第二瓶又出现呕吐症状,就不打了,之后便没再继续,转去市医院打了几天针才痊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