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16岁的白薇正在打扫庭院,丈夫抄起板凳,就砸向她的后背,白薇见状忙往外跑,婆婆却一把将她扑倒,咬断她的脚筋。趁着月色,白薇拖着受伤的脚半走半爬到逃到娘家,可父亲却骂道:“嫁出去的女儿,哪有偷跑回来的,你真给我丢脸!” 白薇原名黄彰,1893年出生在湖南资兴的旧式士绅家庭,父亲黄晦在外喝过洋墨水、加入过同盟会,张口闭口都是新学与革命,一回到家中,便立刻变回死守封建纲常的父权家长。他从不在意女儿的意愿,只把婚姻当作攀附门第的工具,在白薇12岁那年,就强行将她许配给婆婆的亲侄子。 婆家在当地有权有势,从始至终都没把白薇当成有独立人格的人,只把她视作可以随意打骂、随意驱使的附属品。 16岁的白薇骨子里藏着不肯屈服的韧劲,她不愿接受婆家的无理管束,不愿一辈子被困在深宅大院里做一个没有自我的媳妇,这份不肯顺从的态度,成了她遭受暴力的直接缘由。 丈夫常年酗酒、性情暴戾,稍有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婆婆更是把她当成忤逆的眼中钉,平日里动辄辱骂,动手时毫无底线。庭院里的这场施暴,不是偶然的冲突,是长期欺压的集中爆发,婆婆咬断她的脚筋,就是要彻底废掉她逃跑的可能,让她永远被囚禁在这段痛苦的婚姻里。 拖着流血不止的伤脚爬回娘家的那个夜晚,是白薇人生中最冰冷的时刻。她以为血脉亲情能成为最后的依靠,却被亲生父亲以败坏家族颜面为由狠狠斥责,父亲甚至执意要把她送回婆家,任由她继续承受折磨。父亲的冷漠,彻底撕碎了封建礼教的虚伪面具,在父权与夫权的规则里,女儿的性命与尊严,从来都比不上家族的虚名。 白薇没有认命,她知道回到婆家只有死路一条。她趁着家人不备,拖着残损的脚一路乞讨,辗转逃到衡阳。当时的衡阳已经办起新式学堂,接触到新文化、新思想的白薇,第一次知道女性可以自主选择人生,可以反抗不公的命运。她拼尽全力读书,把所有苦难都化作前行的动力,后来在进步人士的帮助下,远赴日本留学,彻底挣脱了封建家庭的掌控。 她为自己改名白薇,立志像山野间的薇草一样顽强生长。留日期间,她拿起笔做武器,把自己遭受的家暴、包办婚姻的摧残、封建礼教的迫害,全部写进文字里。1928年,她的剧本《打出幽灵塔》被鲁迅看中,发表在《奔流》创刊号上,这部以自身经历为原型的作品,字字泣血揭露封建家庭对女性的压迫,成为五四时期女性觉醒的标志性文本。 她的文字里没有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只有从骨头缝里透出的反抗力量,鲁迅称赞她是文坛一流人物,毛泽东也肯定她的抗争与才华。此后数十年,她始终坚守创作初心,写女性的苦难、写反抗的决心、写民族的抗争,即便一生困顿多病,也从未向封建势力与命运妥协。 我们很难体会16岁的她被咬断脚筋、被娘家抛弃时的绝望,更难想象她是如何拖着伤痛,一步步从黑暗深渊里爬出来。那个年代,无数女性和她有着相同的遭遇,被包办婚姻捆绑,被家暴伤害,被娘家背弃,在封建礼教的枷锁里无声凋零。 白薇的抗争,从来不是为了个人解脱,她用自己的人生与文字,唤醒了千万被压迫的女性。她的经历是旧中国女性苦难的缩影,更是女性觉醒的起点,让后人看清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也读懂女性身上永不屈服的力量。 真正的勇敢,从不是从未遭遇黑暗,而是在跌入深渊后,依然选择反抗、选择向上生长。白薇用一生证明,女性的灵魂从不卑微,哪怕身处最泥泞的绝境,也能活成照亮时代的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