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蒯先生在理发店办了会员卡,每次理发19元,卡里还有400多余额,春节前

芹姐说法 2026-02-14 09:57:37

山东菏泽,蒯先生在理发店办了会员卡,每次理发19元,卡里还有400多余额,春节前他去理发,却被告知春节期间会员卡不能用,得付39元的现金。蒯先生觉得自己被坑了,找理发店理论,发现会员协议里没写春节不能用,只有收银台有张手写的通知。蒯先生要求退还多收的20元,老板耍赖拒不退还,协商无果后,蒯先生起诉了理发店,经蒯先生的据理力争,法院审理后认为理发店行为构成违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最终判决理发店退还多收的费用20,支付赔偿金500元,承担诉讼费用。 (来源:光明网2月13日的报道) 蒯先生为了理发能实惠点,他在一家理发店办了会员卡,每次去理发,只需19元,卡里还存着400多块钱,这让他觉得挺划算。 春节前,蒯先生想着去理个发,清清爽爽过个年,他来到这家理发店,理发师手艺不错,给他剪了个倍精神的发型,蒯先生心里还挺满意,觉得这钱花得值。 可结账的时候,麻烦来了,蒯先生像往常一样拿出会员卡,准备刷卡结账。 店员却一脸冷漠地说,春节期间会员卡不能用,得付39元现金,蒯先生一听就愣住了,办卡的时候可没这说法。 他赶紧四处找,看看会员协议里有没有相关条款,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会员协议里根本没写春节不能用卡。 他又在店里转了一圈,发现就收银台有个手写的歪歪扭扭的通知,上面写着春节期间会员卡暂停使用。 蒯先生指出,这理发店的做法太不地道,他找老板理论,老板却耍赖,说春节特殊情况就这样,大家都得遵守。 蒯先生说你们没提前告知,会员协议里也没写,这不能算数,老板却根本不听,还是坚持要收39元现金。 蒯先生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他一纸诉状把理发店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蒯先生把事情的经过说得很清楚,还出示了会员卡、会员协议以及那张手写的通知作为证据。 这事要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又会是怎样呢? 理发店在会员协议里没有明确说明春节期间会员卡不能使用,却在收银台贴手写通知,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理发店没有在会员协议里明确告知春节不能用卡,手写通知也不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且,理发店单方面规定春节期间会员卡不能用,属于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理发店没有和蒯先生协商就变更合同,这是违约行为。 蒯先生有权要求理发店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义务,也就是使用会员卡结账。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理发店行为构成违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判决理发店退还多收的费用20元,支付赔偿金500元,承担诉讼费用。 如果理发店在会员协议里写了春节期间会员卡暂停使用,但字体很小,蒯先生没注意到,这种情况下理发店算违约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内容,字体小不足以引起注意,仍算违约。 要是蒯先生没保留会员协议和手写通知,他还能胜诉吗? 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没这些证据,很难证明理发店违约,胜诉可能性就小了。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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