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水,博士后男子离婚后按月支付2000抚养费,孩子归前妻抚养。半年后,前妻突

茂彦学法 2026-02-12 13:03:32

河南商水,博士后男子离婚后按月支付2000抚养费,孩子归前妻抚养。半年后,前妻突然要求给孩子更名,男子坚决不同意,竟被直接拉黑。他怒停抚养费,反手将前妻告上法庭,本以为占理,没想到法院判决直接让他傻眼。 小飞和晓华曾经在江苏某高校攻读博士后,两人也是在那里相识、相知、后来相爱相恋。 毕业后,感情稳定的两人顺利走进了婚姻殿堂。 婚后生活温馨和睦,不久后晓华便怀上了宝宝,随着孩子的平安降生,这个小家庭一度充满了欢声笑语。 在旁人看来,这对高学历夫妻事业有成,又有了他们的爱情结晶,本该是最幸福美满的模样。 谁料,晓华自从生下孩子后,性情大变,她动不动就发火,看哪、哪都不顺眼,跟小飞之间矛盾不断,争吵也变多了起来。 孩子半岁大的时候,小飞实在受不了,最终两人和平分开。 离婚后,孩子归晓华抚养,小飞每个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享有随时探视权。 本想着从此各自安好,小飞有空的时候也过去看看孩子,不是夫妻还是朋友,可这一切和谐在半年后发生了变化。 大概半年后,晓华突然提出要给孩子改名,改成跟她同一个姓。 小飞一听立刻不乐意了:好好的孩子,凭什么要改名?自古以来孩子都是随父姓,如今孩子已经跟着前妻生活,若是连姓氏都改了,他这个当爹的,往后和孩子之间仅有的一点联结,恐怕也要彻底断了。 所以,小飞拒绝了孩子更名的要求,晓华在多次跟小飞沟通无果后气得直接拉黑了小飞。 小飞在多次联系不上孩子后,直接断供抚养费,并把晓华告上法庭。 最终,经过法院反复调解,小飞和晓华终于达成了一致:小飞同意配合办理孩子的改名手续,作为条件,孩子的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降到了1000元。 同时小飞也保住了自己的探视权,每季度可以探望孩子,每2年还能带孩子外出游玩一次,最后双方在线上签署了这份协议。 对此,有网友热议:女人强行给孩子改名,男人凭啥还得乖乖掏钱?凭啥做冤大头花钱养一个外姓孩子?别扯什么亲生骨肉,知道什么叫家族吗?家族的根是同姓,血缘都得往后排! 不是同一个姓,哪怕流着你的血,在宗族眼里也是外人!现在倒好,改了姓还想让爹全额养,天底下哪有这道理?抚养费降一半怎么了?这是对剥夺姓氏权的起码制衡,不然谁还认这个爹? 可有人就问了:抚养费是血缘确定的,和姓啥有关系吗?凭啥说降就降一千?今天拍个脑门改个姓,明天拍个脑门改个价,把法理和人情拍得稀里哗啦。 说到底,姓氏从来不是孩子的枷锁,而是父母对责任的承诺。当母亲把姓氏当成博弈的筹码,父亲把抚养费当成反击的武器,最后受伤的永远是夹在中间的孩子。 这场闹剧里,没有赢家,只有一个被姓氏和金钱裹挟的童年。 这场闹剧背后,其实有明确的法律边界,我们不妨从法理层面再做一层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必须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 同时,《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义务,与姓氏归属并无关联。 在本案中,法院调解协议将抚养费从2000元降至1000元,并非法律强制规定,而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这提醒我们:姓氏争议可以协商,但不能以此绑架抚养义务;抚养费是保障孩子成长的底线,不应成为博弈的筹码。 任何将姓氏与责任挂钩的做法,本质上都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忽视。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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