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3岁运动员,在训练时,长期遭遇教练的扇耳光,练不好就骂,逢年过节还

每日案论 2026-02-12 10:35:09

浙江杭州,13岁运动员, 在训练时,长期遭遇教练的扇耳光,练不好就骂,逢年过节还要给钱,孩子已经给了他3500元,母亲已经给了40,105元,孩子承受不住坠楼了。 傅女士看着自己13岁的女儿,身体在慢慢康复,她痛苦难受的心,才稍稍松了一些,看着女儿一天比一天好,她的内心就特别后悔,后悔把女儿送到那个体育职业技术学校,练体操。 如果女儿不练体操,如果女儿不去那个学校,她就不会经历那么多这些事情,更不会承受不住,最终选择坠楼,用伤害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痛苦。 说起女儿练体操这件事,一开始的时候,傅女士看着女儿,经常喜欢看别人跳体操,她的女儿长相好,身材好,也喜欢体操,体操也跳得不错,她觉得女儿有这个天份,就让女儿往体操运动员这个方向发展。 女儿看着妈妈支持她,也十分高兴,更加喜欢练体操了,为了让女儿能够在体操这个领域,能够有更好的进步,她把女儿送进了这所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她就想着让女儿接受专业的训练,让女儿脱胎换骨,终有一日,能够出人头地。 就这样女儿进了这所学校,开始了她的噩梦。 母女俩以为进了这个学校,就能一心扑在练体操上,练体操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的女儿更是遇到了贪婪的教练,这个教练不但贪婪,脾气还非常不好。 孩子在练体操的过程中,长期遭遇教练扇耳光,一练不好,一个巴掌就扇过来,一边骂一边打。 可怜孩子只有13岁,正是青春期,正是敏感的时候,就这样被教练打,真的让她痛苦。 可孩子喜欢体操,母亲也对她寄予厚望,这所学校也培养出很多优秀的体操运动员,孩子不敢轻易放弃,只能默默地承受着。 这是身体上的折磨,更让孩子苦恼的是,逢年过节,这个教练总是找各种借口要钱,什么红包礼物,都要安排上,单单孩子给教练的转账就有3500元。 一个13岁的女孩,可能身上本来就没什么钱,她应该是把自己存下的钱给了教练,剩下的钱都是女孩母亲给的,一共给了40,105元。 教练的借口非常多,一次训练不好,就要罚款5000元。 训练不好,又是体罚,又是罚款,这样的训练,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即使她非常喜欢体操,也无法抵抗这些压力。 终于孩子承受不住这些压力了,她一时想不开坠楼了,所幸的是,孩子只是受了伤,很快被送进了医院,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现在孩子在慢慢康复中,傅女士也终于体会到女儿的痛苦了,她替女儿感到不甘,如果没有遇到这样的教练,或许她的女儿会在体操领域,一展她的风采。 但发生这件事之后, 孩子心理可能会留下阴影了,至于身体上还适不适合练体操,还要看孩子的恢复情况。 作为母亲,傅女士肯定不希望女儿受此事影响,她希望女儿能够尽快康复,等女儿康复了,她陪女儿走出阴影,希望女儿依然还能喜欢体操,依然热爱体操。 到那时,她会陪着女儿寻找一个优秀的教练,现在打骂她女儿的这个教练,他的所作所为,傅女士要追究到底。 现在这个教练已经被立案调查,他也被停职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个教练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首先,教练殴打运动员,这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扇耳光可能没有达到轻伤以上,但这个教练也要受到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如果傅女士的女儿精神受到损害,可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现在傅女士的女儿,还因为此事坠楼,学校也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学校没有对学员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是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你对傅女士女儿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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