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立刚批评法律界,特别是理论界和学术界存在向外国机构拿赞助费,合作经费的现象,而

老万且珍惜 2026-02-12 01:14:35

向立刚批评法律界,特别是理论界和学术界存在向外国机构拿赞助费,合作经费的现象,而且还有不少法律研究者拥有外国驻留权或者他们的子女和家人在国外等等,这些人是外国在我国的代言人,不能真正地代表我国人民的利益,因此提出制定我们行为规范,应该由代表中国人利益的人来制订。像立刚的这段表态,受到了老胡,胡锡进的强烈反对,胡锡进长篇大论阐述了我国法律的健康发展,以及一些法律大家对我国发展的贡献,这些法律大家也曾经到过国外留学,但是他们对于我们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不是进逐点,逐点批判了项立刚的“错误观点”,而且要求项立刚能够自我反思,承认错误。不可否认,我国社会和法律的发展受益于中外交流,但是也不可否认,在中外交流当中,不少到过国外的法律人士喜欢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来评价我们的行为,项立刚只是批判照搬西方以及把子女留在国外,而在国内代言的这一部分人,并没有对全部的法律大家进行批判。不知道胡锡进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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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自卑是种病

盲目自卑是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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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21

说得好

老万且珍惜

老万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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