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律师说不当言论,说什么夫妻亲热前,建议躲着录音。竟然是女律师说的。律师这样说,是希望官司生意兴隆么?还是想让中国人口进一步下滑? 不要把西方那套法律观念套用到这里,因为那些稀奇的做法,违背了我国的公序良俗,也违背了我国的传统家庭美德。 两厢情愿,媒妁之言,天作之合,珠联璧合,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男耕女织,夫唱妇随,琴瑟和鸣,相夫教子,不离不弃,与子偕老… 等等这些,是西方法律望尘莫及的。 而西方法律,一边“践踏道德的底线”,比如美国斩杀线,一边嚷嚷说什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要法治要程序正义”。 还有什么婚内强奸,亲热录音,把西化观念拿来指导中国人,想起来有点搞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