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摊缴费部位有待重新审定一一 小区用地,都是由开发商一次性投资巨额购置,获得所有权、使用权、开发权。是其用地的投资者、建设者,土地产业的拥有者! 购地后,开发商按国家规定,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 小区内各楼栋占地面积自房屋建成出售于住户(业主)后,其楼栋占基面积土地税转由主户缴纳。 开发商只缴楼栋以外的空地土地税。 从这一角度看,楼房以外地面,永远属于开发商持有,而不是公有! 另外,地面以下,开发商都建设有一层或二展地下停车库,租用或出售是开发商自主经营模式。 那么,地面搞草坪、园林、绿化、道路、景观,都是其在自已使用土地范围内建设;一是改变自己持有土地环境;再一是保护、保养地下车库的有力措施! 这些建设,可说与楼栋住户沒有关系,更不应该将地面保养工程费用分摊给住户承担! 住户(业主)有义务保护环境,不损坏各项设施! 住户(业主)公摊费用的硬指标是: 垃圾清运费、公共走道清扫费、门卫保安费、电梯维护费保养等,这些都是必交费用! 因此,当前物业费高的主要原因是: 无限扩大公摊面、公摊位、众多的立项! 所以小区公摊部位缴费有待重新认定缩减,降低缴费! 还有,物业按室内面收费极不合理! 100M2和200M2住房,都是住3~5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几乎同等! 室内面积与物业管理工作毫无关系,但是交物业费翻倍! 合理吗? 不论住房面积大小,按户收物业费最为公平合理! 大房住户,每年以按面积向国家缴纳了地基费用,其他单位无权收费!
邻居家的房子刚盖好就成这样了,这责任怪谁呀?邻居家在外打拼10多年,在老家盖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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