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人年事已高后,会选择将毕生积蓄交给子女代管,可一旦钱款出现损失,责任该由谁

疯虹说影剧综 2026-02-07 18:03:14

不少老人年事已高后,会选择将毕生积蓄交给子女代管,可一旦钱款出现损失,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就为这类纠纷给出了清晰答案,也给广大老年人提了个醒。 案例中的吕老太已是91岁高龄,因行动不便、无力打理财产,便将自己毕生积攒的900余万元(含北京一套房产的售房款),陆续转给儿子吕某,委托其代为保管。可让老人没想到的是,这笔养老钱最后竟分文不剩,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儿子吕某,以及过世儿媳的姐姐乔某甲告上法庭,索要这笔钱款。 法院审理查明,吕某与其妻子乔某乙婚姻存续期间,已将母亲委托代管的钱款,用于偿还夫妻共同房贷、家庭日常开支及房屋装修等用途。2022年乔某乙去世,其生前立下遗嘱,将部分遗产交由姐姐乔某甲继承。庭审中,吕老太主张钱款是借款,要求全额偿还;乔某甲则辩称,该笔钱款属于赠与,自己无需担责。 最终,福田法院作出判决:因双方未签订借据,不构成借贷关系;同时母子双方均否认赠与,大额养老款推定赠与有违公平,应认定为委托保管关系。因钱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共同债务,判决吕某全额返还900余万元,乔某甲在继承乔某乙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法官提醒,老年人委托子女保管财产,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留存相关凭证,避免口头约定,才能守住自己的养老钱,既维护自身权益,也减少亲情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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