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致多处骨折,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

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致多处骨折,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超70万!法院:赔付36万!女司机:闯红灯的是我他们,我也受伤了,赔钱的怎么还是我?难道谁弱谁有理? “老头乐”闯祸,36万赔款是“谁弱谁有理”吗? 近日,上海一起交通事故判决引发轩然大波。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绿灯行驶的轿车猛烈相撞,老两口多处骨折,随后竟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超70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赔付36万元,这一结果让女司机满心委屈:“闯红灯的是他们,我也受伤了,赔钱的怎么还是我?难道谁弱谁有理?” 事发上海某路口,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非标“老头乐”搭载老伴黄大爷,在未取得驾驶证、车辆未登记上牌的情况下贸然上路。行至路口时,他们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正常绿灯通行的李女士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导致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老两口受伤严重,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 交管部门经过详细勘查和认定,给出责任划分:沈大妈存在无证驾驶、驾驶非标车辆上路、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承担50%责任;李女士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未尽到充分安全观察义务,承担33.3%次要责任;乘客黄大爷未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承担16.7%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时,严格依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依法驳回原告方关于未实际发生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等不合理索赔项,仅认定实际产生的合理损失,最终判决李女士一方赔偿原告共计36万元,且该笔赔偿款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限额内赔付,李女士个人无需额外承担费用。 这一判决并非“谁弱谁有理”,而是遵循“优者风险负担”法律原则。轿车作为危险性更高的机动车,其驾驶员应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此判决既考量了事故中的过错比例,也兼顾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生命权的保护,并非对违规行为的纵容。希望这起事件能让更多人明白,遵守交规是每个人的责任,法律的天平不会因“弱势”而倾斜。老头乐逆行 无牌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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