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周庄居区域的被搬迁居民: 周庄回迁安置住宅房屋已具备回迁上房条件,经滕州

那年掌柜说 2025-11-18 10:15:20

滕州市周庄居区域的被搬迁居民: 周庄回迁安置住宅房屋已具备回迁上房条件,经滕州市周庄居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批准,现决定组织该区域被搬迁居民回迁上房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北辛街道大同社区 三、上房注意事项:请该区域符合本次上房条件的被搬迁人接到此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持被搬迁人身份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原件等手续,到指定地点集中办理回迁上房手续。凡未能按期办理上房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其责任由被搬迁人承担。滕州 滕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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