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南通和北京两地法院先后判了两起员工因上厕所被公司开除的案子,结果完全相反

正能量清风 2026-02-02 21:25:40

最近江苏南通和北京两地法院先后判了两起员工因上厕所被公司开除的案子,结果完全相反,直接把职场里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推到风口浪尖。 南通的刘某在公司当专员,2023年2月一个月里11次长时间待在卫生间,最夸张的一次单日累计6小时21分钟。监控拍得清清楚楚,他没医生证明,也没证据说在里面干活。公司按规章算他累计旷工6天,直接解除合同。刘某告到法院要20多万赔偿,通州区法院认定这远超正常生理需要,属于变相旷工,公司解雇合法。 北京的李某是食品公司消防中控员,2022年11月值班时突然肚子疼,去厕所只用了3分钟,还提前微信找同事顶岗。公司却说他擅自离岗,违反纪律,直接开了他。李某不服告上顺义区法院,法院认为这是突发正常生理反应,时间短、理由正当,没故意怠工,公司违法解除,判赔6万多。 这两件事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但核心冲突一样:公司想把每分钟都算进效率,员工却有无法忽略的身体需求。法院判得清楚,关键看是否合理——频率高、时长离谱、没正当理由,就是违纪;偶发、短暂、有交代,就是基本权利。 管理层总想用监控和制度把人管死,结果容易把人性管没了。企业有权定规矩,但不能越过合法合理这条线,把员工当没血没肉的零件。职场效率重要,但尊重人的底线更重要,不然留下的只会是怨气和官司。正常人谁不想好好干活?可当上个厕所都要提心吊胆,谁还愿意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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