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大的腐败并非今日这个贪官贪了一亿,明日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此类贪污对社

古木过去 2026-02-02 09:55:20

社会最大的腐败并非今日这个贪官贪了一亿,明日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此类贪污对社会的损害与破坏终归是局部的。那么,对我们社会危害最大的腐败是什么呢? 普通的贪污说白了是在挖社会的墙角,损失的是真金白银,影响往往局限在某个具体的项目或领域,只要查出来,钱还能追回来,漏洞还能补上。 但司法腐败不一样,它干的是“下毒”的买卖,毒害的是整个社会的“水源”。 英国哲学家培根早就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司法腐败则是直接把源头给堵死、给污染了。 更让人痛心疾首的,不仅仅是坏人逍遥法外,更是好人无处申冤,甚至还要替罪羊般地搭上性命。 如果司法这道防线守不住,社会的逻辑就会彻底乱套。在武汉中院,曾经一次性查出13名法官涉嫌贪腐,他们把手中的审判权变成了“摇钱树”。 这种现象如果蔓延,普通人遇到事情的第一反应就不再是“找法条”,而是“找门路”。大家会觉得,遵守规则的人是傻子,只有钻空子、托关系的人才能活得滋润。 这种心态一旦形成,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和公序良俗就会瞬间崩塌,因为没人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就像是一个原本大家都在排队买蛋糕的店铺,有人偷了一块蛋糕,大家虽然生气,但还愿意继续排队。 可如果是店里的伙计收了别人的钱,直接把蛋糕分给了插队的人,甚至把守规矩排队的人赶出去,那这个队伍就再也排不下去了,甚至有人会因此掀翻整个柜台。司法腐败,就是那个破坏分蛋糕规则的伙计。 好在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几年对于司法领域的整顿力度前所未有。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明确了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并且立下了一个非常硬的规矩——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这意味着不管你现在在这个位置上坐多久,也不管你将来退休了还是调走了,只要是你当年经手办的错案,查出来就要追责到底。 这不仅是给受害者一个交代,更是给那些手握权力的法官戴上了一道紧箍咒,让他们在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必须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负得起这个终身责任。 同时,为了防止领导干部打招呼、递条子,现在还建立了严格的记录通报制度。谁干预了司法,谁插手了案件,都要被记录在案。 这种制度上的“补丁”,正在一点点堵住那些曾经看似四通八达的“后门”。 毕竟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门如果关上了,老百姓心里就真的没底了。 只有当每一个普通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用担心对方有“保护伞”,不用害怕法官拉偏架,大家才能安安心心地过日子,社会才能稳稳当当地向前走。 只有彻底清除了司法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让法律的阳光真正照进每一个角落,我们的信任才能重新建立起来。 这种信任的重建过程注定是漫长且艰难的,需要制度的刚性,也需要执行的决绝。如若不然,当规则彻底失效时,为此买单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对于现在的司法环境,大家觉得相比十年前,自己身边的公平正义感提升了吗?欢迎到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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