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一对母女逛街买衣服,在一家服装店试穿了一件白色立领羽绒服,试穿过程中羽绒服领子碰到了脸上,脱下以后,店主发现衣服领子沾了粉底霜。 店主因为衣服脏了,要求试穿母女买下或者赔清洗费用,试穿的那位母亲则说试穿中碰脏属于无心之失,既不愿意买,也不愿意赔偿清洗费用。两人就这样吵了起来,最后还报了警。 视频中没说警方处理结果,在这里我也不做评价,上次四川乐山夹江县“三元续面”事件因为评论了几句,结果被一些人说的非常难听。 我还是想说,我们是不是被保护的太好了,以至于某些人成了“巨婴”,十几元甚至几元的纠纷也要报警处理,这不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吗? 希望大家都成熟一些,发生纠纷后多为对方想一下,在自己可以承担的情况下,就自行承担吧,让宝贵的警力资源留给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生命和案件,而不是用来解决“几块钱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