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女子网上看到一则16元体验祛痘的广告,便去店里体验,不料,店员私自

福康说案例 2026-02-01 16:55:22

“防不胜防!”女子网上看到一则16元体验祛痘的广告,便去店里体验,不料,店员私自拿女子手机贷款10000元,女子火冒三丈要求退款,店员却说她用了产品,不能退。几天后,女子越想越气,又找店家退款,店员假惺惺的说帮她看一眼系统,结果,又用女子手机扣了15000元,网友:这不是盗窃吗? 2026年1月份,罗女士在网上闲逛时,被一则“16元超值祛痘体验”的广告深深吸引,一想到自己皮肤有点小问题,便毫不犹豫地决定前往一试。 然而,这看似便宜的诱惑,实则暗藏玄机,一场精心布置的消费陷阱正等着她。 罗女士满怀期待地踏入美容店,本以为只是价格便宜,一次简单的祛痘体验。 不料,店员看着她的脸一番“专业”审视后,竟神色凝重地告诉她:“您的皮肤问题严重,一般的护理指定不行,得用这里的1万元特效治疗才行。” 罗女士一听,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摆手说自己囊中羞涩,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对于店员提出的贷款建议,更是连连摇头拒绝。 罗女士觉得自己就是想祛个痘,没想做贵的,如果钱多就没有必要了,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可谁知,这美容机构竟是“套路深似海”。 在罗女士闭眼享受面部护理的片刻宁静时,店员竟偷偷摸摸地拿起她的手机,一番操作猛如虎,神不知鬼不觉地为她办理了贷款,还直接扣款了一万元! 罗女士醒来得知此事,简直是一个头两个大,你怎么不问问人家就随便拿手机办了贷款?要求对方赶紧退款。 但店员却以“产品已开封使用,概不退换”为由,将她拒之门外,态度强硬,毫无商量的余地。 你看这美容机构不仅设下低价诱饵,引君入瓮,还胆大妄为,私自操作顾客手机贷款,简直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几天后,罗女士不甘心,再次来到店里,誓要讨个说法。可没想到,又中招儿了。 店员见状,眼珠一转,又生一计,以“查看系统,协助退款”为幌子,再次偷偷摸摸地拿起罗女士的手机,一番操作之后,又悄悄扣走了15000元! 罗女士本来就是想把钱要回来,可没想到,对方的套路深似海,让她防不胜防,罗女士气得差点没晕过去。 像罗女士遇到这事,作为普通消费者也确实防不胜防,一些经营者以低价体验为诱饵,如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实则暗藏玄机,强行推荐高额服务项目,套路数不清。 店家在罗女士未充分知情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为其办理“消费贷”,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背负债务,简直就是坑人。 罗女士对此也是欲哭无泪…… 有网友说,如果事实真实的话,这就不是什么消费陷阱了,而是盗窃。不报案吗? 也有网友怀疑,手机没有个密码啥的么?各种支付都有密码、扫码、面部识别各种条件的啊,这样的店员是怎么忽悠的? 还有人说,估计被忽悠瘸了,然后后悔了,美容院有一套话术,专门牵着你的鼻子走。 这件事就是,店里先用16元祛痘体验做诱饵,把顾客骗进店,然后夸大其词、制造焦虑,高价推销产品,顾客不接受就偷偷贷款、强行消费,这就是典型的消费陷阱。 很多商家就是看准了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把人套进去,防不胜防。 那么,店员私自拿罗女士手机贷款、扣款构成盗窃罪吗?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罗女士明确拒绝贷款和消费,店员趁她闭眼护理、无法察觉的时候操作手机,两次偷偷转走了总共2.5万元,这就是典型的“秘密窃取”。 虽然这事是在美容店里发生的,但本质和趁人不备偷走手机里的钱一样,而且数额已经远超了多数地区500到2000元的盗窃入罪标准。 所谓的“产品已开封”不能洗白盗窃行为。就算做了护理,那也是美容店通过非法手段强塞给顾客的服务,法律不会认可。 罗女士的遭遇,也给我们提个醒,在面对低价诱惑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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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了信碰了

心疼了信碰了

2
2026-02-01 17:25

我就纳闷了,第一时间不应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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