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子成真了!律师回应:女子相亲带“男闺蜜”点8000元豪华大餐,结果吃完饭相亲男

成成来观天下 2026-01-31 09:31:48

段子成真了!律师回应:女子相亲带“男闺蜜”点8000元豪华大餐,结果吃完饭相亲男子悄悄离开了,女子男闺蜜也不给钱,只能自己掏钱,那么相亲男子该不该负责?还是说女子就饭托?   事儿是这样的,苏女士相亲的时候没敢一个人去,就带上了自己的男闺蜜壮胆,三个人约在了一家高端私房菜见面,据说那儿一盘青菜都要88块钱。   结果见面之后,苏女士和男闺蜜也没客气,全程主导点菜,一口气点了16个菜,还有两瓶进口红酒、一壶好茶,光清蒸帝王蟹、澳洲龙虾这些贵价海鲜就占了大半,最后结账的时候,账单直接飙到了8000块钱。   其实点餐的时候,王先生还劝过两次,说三个人根本吃不完,没必要点这么多,但苏女士当时说得很大气,让他随便吃就行。   可没想到,饭快吃完的时候,王先生说去趟卫生间,一出门就没了踪影,电话被拉黑,消息也不回,彻底失联了。   王先生跑了之后,苏女士就指望男闺蜜能搭把手,结果男闺蜜也推三阻四,一分钱都不肯出。   没办法,苏女士只能硬着头皮自己掏钱结账,这8000块钱差不多是她一个月的工资,事后越想越委屈,就找了律师咨询,还想让婚介公司承担这笔费用。   很多人看了这事儿都议论纷纷,有人说苏女士就是饭托,故意带男闺蜜去宰相亲对象,也有人说王先生溜单太不地道,没担当。   说白了,这事儿没有绝对的对错,但律师的回应说得很明白,婚介公司是没有义务承担这笔餐费的,他们只负责核实双方信息、促成见面,除非能证明婚介和王先生串通欺诈,或者没尽到身份审核义务,否则不用担责。   那王先生该不该负责呢?从道理和法律上来说,他是该承担相应责任的,这顿饭是三个人共同消费的,属于双方的社交消费,他溜单的行为不仅不地道,还涉嫌违约,苏女士其实可以起诉他,合法追偿这笔费用。   至于苏女士是不是饭托,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不过她的做法确实有不妥之处。   初次相亲,本来就是互相了解的过程,不提前跟对方说要带男闺蜜,还肆意点高价菜品,不顾及对方的感受,也难免会让王先生觉得自己被“宰”,才会选择溜单。   这事儿也给正在相亲的人提了个醒,真诚才是最基本的,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相亲的时候都别太功利,消费要量力而行,提前沟通好,别搞这些让人难堪的事儿。   毕竟相亲是为了找对象,不是为了蹭饭或者“薅羊毛”,不然到最后,只会像苏女士这样,相亲没成,还白白损失了一笔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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