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个县长回自己老家看望父母。在村里,他瞧见一位风韵犹存的妇女,就向旁人打听这妇女的情况。 那是在1931年春天,湖南长沙县柳子村刚刚过完年。县长林伯渠从省里回乡省亲,穿着一身灰布长衫,在村口茶摊歇脚。 他看见前头不远处的女子,身穿蓝布衫,蹲在地上捡槐叶。头发扎得利索,头上别着一枝黄菊,干净利落得很。林伯渠喝了一口茶,问了一句:“这是谁家的闺女?” 茶摊旁一位老者吐出一口旱烟,道:“你说的是李秀兰吧?二十五了还没嫁人,脾气有些怪。” 林伯渠听了只是点头,没再问。 他回屋路上心里盘桓着“李秀兰”这仨字。他是本村人,十几岁离开家进长沙求学,后来在广东办教育,又转入政界做地方行政。虽已官至长沙县县长,但每次回村,还是像从前那样四处走动,和村民说话。他向来重视教育,也欣赏那些有主见的女子。 隔了几日,他在村中祠堂与秀兰偶遇。那日下着微雨,秀兰来给族中祖先上香,身边无人。林伯渠轻声问了一句:“你可还记得林家三郎?” 秀兰点了点头,随口接了句:“听说你如今做了县里的父母官。”她语气平淡,却不失礼数。林伯渠笑了笑,说:“如今也只是想找人对对对子,不谈公事。” 林伯渠心里一动,倒没想到村中还有这般见识的女子。 后来他托了堂叔家的婶子给带话,说想再见秀兰。秀兰回话:“非我挑剔,是志不同者不配同行。”林伯渠听后却觉得痛快。 他自小读书,推崇陶行知、梁漱溟一辈子讲的“下乡务实”,最看不得那种摆官架子的庸人。想起自己早年在北京时,听胡适讲“婚姻需建立在平等与理解之上”,这话当年听着高远,如今倒在眼前应了景。 秀兰的情况林伯渠也知了一些。她父亲李镇是村里的塾师,早年教私塾为生,后来因拒绝将女儿早嫁,被族里人说成“教书教傻了”。 秀兰自幼跟父亲识字读书,尤其擅长诗词。提亲者来一个走一个,只因秀兰必出对子试才,没人能应。久而久之,便成了“挑”的代名词。 有一年夏天,他特地带了几本《申报》送给李镇,说是上面有最新的教育条例,乡间塾师也该看看新变化。李镇心下明白,便留他吃饭。 过了些时日,有乡民议论说林县长快要调任长沙市政筹备处,不知还回不回来。秀兰听了只是淡淡一笑,继续翻她的那本破旧《白香词谱》。 她心中明白:愿意留下的人,走得再远也会回;不愿意留下的,就在眼前也只是过客。 那年冬天,林伯渠并未调任,而是请长假回村。有人说他这是为那女子,有人说他是念旧情。可林伯渠只是说:“乡下空气好,我不愿住城里的洋楼。” 两年后,李秀兰终于出嫁。 没有轿子,没有鞭炮,只有一桌饭。林伯渠的母亲倒是欢喜,说儿子能找个识字又懂事的媳妇,是积了福。村里人看着这桩婚事,竟没谁再说“挑剔”二字,反倒说起“有识之人,不轻许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