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24日,强奸北大女学生沈崇的美军士兵皮尔逊被美军军事法庭判处有罪。 1946年12月24日发生的“沈崇事件”的后续。当时,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学生沈崇在北平东单广场遭到两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威廉斯·皮尔逊和普利查德的强奸。事件引发全国范围的强烈抗议,学生和民众要求严惩罪犯、废除美军在华治外法权。 经过审理,美军军事法庭于1947年1月22日作出判决,皮尔逊因强奸罪被判处15年监禁,其同伙普利查德则因攻击罪被判处10个月监禁。1月24日,这一判决结果正式公布,标志着司法程序的终结,但并未平息公众的愤怒。 然而,后续发展令人失望:皮尔逊的刑期随后被大幅缩短,最终仅服刑数月便被释放,其军衔也得以恢复。这一结果被广泛视为美国方面对司法公正的漠视,以及国民党政府在外交压力下对主权的让步。事件深刻暴露了当时中国在国际强权面前的弱势地位,并成为推动反美、反蒋运动的重要导火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