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不是“青天”的神话,而是一生在泥泞中践行清廉的实干家 提到清代廉吏,人

冬日有暖阳 2026-01-24 07:50:19

于成龙:不是“青天”的神话,而是一生在泥泞中践行清廉的实干家 提到清代廉吏,人们常想起“于青天”“于豆腐”的民间绰号——豆腐佐餐、青布袍穿破三季、赴任骑驴不坐轿。但若仅止步于这些符号化标签,我们便辜负了于成龙这位康熙朝最具实践厚度的治世能臣。 于成龙(1617—1684),山西永宁人,四十五岁始以“副榜贡生”身份赴广西罗城任知县。彼时罗城“虎狼当道、瘴疠盛行、民多逃亡”,衙署仅三间漏屋,无吏役、无库银、无案卷。他未请援、不诉苦,自募乡勇平盗,亲教农桑垦荒,捐俸建学、收养弃婴,七年之间,使“荒邑成乐土”。此非空谈仁政,而是基层治理的教科书式破局。 此后二十三年,他五迁十三职,足迹遍及广西、湖北、福建、直隶、两江。每至一地,必先察民瘼:在黄州,他微服混入茶肆酒楼,三个月摸清豪强勾结官府、私设关卡盘剥商旅之弊;在福建按察使任上,顶住权贵压力重审“通海案”,昭雪被诬“通郑成功”者千余人;任直隶巡抚时,严查州县“火耗归公”之外的层层加派,裁撤冗役三百余项;晚年总督两江,力禁奢靡之风,连江南织造进献的云锦蟒袍都原封退回。 尤为可贵的是,于成龙的“清”从不脱离“能”。他精通律例,断案如神,所著《慎刑箴》强调“法在情中,情在法外”;他精于钱谷,主修《畿辅通志》,对漕运、盐政、仓储均有实操方案;他重视教化,每到一地必修书院、延名师、颁《劝民歌》,主张“吏治之本,在正人心”。 康熙曾叹:“居官如成龙,堪为天下廉吏之楷模。”但于成龙自己却说:“吾生平未尝以一毫私意待人处事。”这“一毫私意”,正是他拒绝将清廉异化为道德表演——不立牌坊、不拒升迁、不避权贵,唯以百姓冷暖为刻度,以政务实效为标尺。 今天重读于成龙,我们真正需要传承的,不是“吃糠咽菜”的苦行姿态,而是他在体制内坚守底线的清醒、直面积弊的勇气,以及将理想主义落地为日复一日具体治理的韧性。 历史轶事浅谈 实干家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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