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纹身的一律开除!”这话听着就够霸道,湖南长沙还真就上演了这么一出荒唐事。 2021年9月的长沙,刚满15岁的小丽(化名)攥着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交完1665元费用后,满心欢喜地等着开启自己的中职生活,谁能想到,这刚踏进校园的门槛,一盆冷水就直接浇到了头顶,连教室门都没摸着就被扫地出门。 当时天气还不算凉快,学生们都穿着短袖报到,小丽胳膊上的纹身无意间就被老师瞅见了。 那老师也是一点不拖泥带水,当场就把脸沉了下来,直接告知小丽:你这有纹身,我们学校不收,赶紧叫家长来领人,学籍也别想办了。 小丽一下子就懵了,自己辛辛苦苦考上的学校,就因为一个纹身说不要就不要了? 她赶紧跟老师求情,说自己知道错了,愿意马上去把纹身洗掉,只求能留下来上学,可老师根本不为所动,铁了心要把她赶走。 没多久小丽的父亲火急火燎赶到学校,对着老师和校领导又是说好话又是赔笑脸,苦苦哀求再给孩子一次机会,还拍着胸脯保证,当天就带小丽去洗纹身,花多少钱都愿意,洗完立马回来上课,绝不耽误。 可校方态度比石头还硬,不管家长怎么哀求,就一句话:我们学校有规定,有纹身的学生一律不准入学,当初招生简章上写得明明白白,这是你自己没注意,怪不得别人。 小丽父亲实在没辙,被逼得没办法只能报了警,希望民警能从中调解调解。 民警到了之后,也觉得这事儿没必要做得这么绝,毕竟孩子才15岁,正是上学的年纪,不能因为一个纹身就断了学业,于是也劝说学校网开一面,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 可校方依旧油盐不进,死活不肯松口,摆明了就是要把小丽拒之门外。 事已至此,小丽父女俩也没了办法,只能被迫接受这个结果。当天学校倒是把1665元学费退了回来,可孩子的学业不能耽误啊。 父女俩四处打听,最后只能去了一家私立学校,学费比之前贵了不少,这一下不光多花了钱,小丽因为被开除这事儿,心里也受了不小的打击,整天闷闷不乐。 越想越气的小丽和家长,直接就把这所职业技术学校告上了法庭,恼羞成怒地提出了索赔要求:不仅要确认学校开除自己的行为违法,还要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和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15万,一分都不能少。 这事儿一闹开,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学校太不近人情,也有人觉得学校按规定办事没毛病。 面对起诉,校方也丝毫不慌,当庭拿出招生简章辩解,说学校早就把“无纹身”作为招生条件公开发布了,小丽明知自己有纹身还来报考,本身就违反了规定,学校取消她的入学资格完全合理合法,凭什么要赔偿?这话听着好像站得住脚,可法院审理起来,根本不买这个账。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就明确表态,学校光靠招生简章里的规定就开除学生,根本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本身就站不住脚。 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说得很清楚,学校必须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能随便剥夺。 再加上教育部的学籍管理办法也有规定,学生入学后不符合条件,得走正规程序注销学籍并报备教育部门,校方仅凭老师一句口头决定就把人赶走,连正规程序都没有,纯属程序违法。 最终一审判决下来,确认这所职业技术学校取消小丽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校方承担。 可小丽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尤其是赔偿部分压根没落实,于是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不过这次双方没再硬刚到底,经过法院合议庭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具体的赔偿金额虽然没公开,但这事儿也算有了个收尾。 说句实在的,纹身确实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事,尤其是未成年人,可学校也不能一竿子打死,连改正的机会都不给。 拿着自己定的规矩当尚方宝剑,无视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本身就是错上加错。 小丽索赔15万或许有点情绪化,但校方这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确实给孩子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最后落得个违法的判决,也是咎由自取。 这事儿也给所有学校提了个醒,管理学生得讲法律、讲程序,不能凭着一腔蛮劲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