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一名15岁女生被职校录取,谁知都已经开学了,却被老师发现她有纹身,当即通

雪饼说 2026-01-22 20:57:36

吵翻天!一名15岁女生被职校录取,谁知都已经开学了,却被老师发现她有纹身,当即通知学校把她开除学籍,女学生恼羞成怒将学校告上法庭,向其索赔15万精神损害费,但这次法院站在了学校这边 这件事还得从小李初中时说起。那时她觉得纹身挺酷,和朋友一起在胳膊上纹了个图案。父母知道后坚决要求她去洗掉,但小李觉得洗了也会留疤,索性留着。父母拗不过,只能随她去 后来她被一所职校录取,这所学校在招生简章里明确写着:有纹身的学生不予录取。当时小李没在意,报到时穿着长袖衣服,纹身没被注意到,就这样顺利入了学 开学后,学校组织统一检查,小李胳膊上的纹身被发现了。校方态度坚决:必须开除学籍,立即离校 小李觉得委屈:既然规定不收有纹身的,为什么当初录取我?现在我都交费入住、和同学熟悉了,才说要开除,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学校解释说,录取时小李有意遮挡,加上审核疏忽,才成了漏网之鱼。但校规就是校规,如果这次破例,以后规定就形同虚设了。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展示个性的舞台,这条规定从建校就有,并非针对某个人 小李不服,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精神损害费。她的理由是:录取通知都发了,家里还为此请客庆祝,现在被开除,自己和家人在亲友面前很没面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已明确告知不录取有纹身者,小李应当知晓并预见到相关后果。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最终驳回了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事在网上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有人觉得,有没有纹身不能直接判断人品好坏,学校处理得有些草率。毕竟纹身已经存在,可以给个改正的机会 也有人支持学校:规矩就是规矩,提前说清楚了,自己明知故犯,就要承担后果。学校没说有纹身就是坏人,只是执行既有规定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规则的问题。学校提前白纸黑字写明了要求,小李和家人报名时应当知晓。明知自己有纹身不符合条件,仍选择报名并被录取,这本身就有侥幸心理 规则的意义在于执行。如果因为“已经录取”就网开一面,那规则就失去了严肃性,对其他守规矩的学生也不公平。学校的管理威信也会大打折扣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件事也给所有学生和家长提了个醒:选择学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招生要求;面对既有规则,不要总想着“例外”。特别是未成年人,在做类似纹身这种有长期影响的决定时,还是要多听听家长的意见,考虑后果

0 阅读:21
雪饼说

雪饼说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