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一男子,42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而这一住就是几十年,如今,男子想收回房子,妹妹却一点也没有要还的意思,最终,兄妹为了房产的事闹上法庭。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河南有个老人姓张,今年七十多岁了,最近因为一套老房子的事,跟自己的亲妹妹闹上了法庭,这事说起来挺让人感慨的,两个人从小一块长大,到老了却为了房子翻了脸。 事情要从四十一年前说起,那会儿是1983年,张先生刚三十出头,在当地一家单位上班,虽然工作稳定,但住的是集体宿舍,几个人挤一间屋子,连个放东西的地方都没有。 当时他就想着,啥时候能有套自己的房子就好了,正巧那年,附近有户人家要卖房,六十多平米,位置也不错,但因为之前出过事,大家都觉得晦气,没人愿意买。 房主急着脱手,价格压得很低,只要1400块,这个价钱在现在看来不算啥,但搁那个年代,普通人一个月工资才几十块,1400块得攒好几年才能凑齐。 张先生胆子大,觉得房子本身没问题,价格又划算,就决定买下来,他把自己多年的积蓄全掏出来,还不够,又厚着脸皮到处借钱,总算把钱凑齐了。 那时候买房不像现在这么正规,没有房产证,就是买卖双方写一张收据,签上名字按个手印,交易就算完成了,收据上写的是张先生的名字,房子自然也就是他的。 房子刚到手,张先生还没来得及收拾,他母亲就找过来了,原来他还有个妹妹,当时还没成家,跟着老母亲一起生活,住的地方很不方便。 张先生心想,自己在单位有宿舍住,母亲和妹妹没地方落脚,不如先让她们搬进去,他把钥匙和那张收据都交给了母亲保管,自己继续回单位住。 这一住就是几十年,母亲在这个房子里安享晚年,后来去世了,妹妹在这里成了家,生了孩子,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房子旧了她就修,墙皮掉了就刷,电线老化了就换,水电费也一直是她在交。 张先生这边呢,后来自己也买了房,生活稳定下来,这套老房子的事就慢慢搁下了,反正是给家里人住着,他也没多想。 转眼几十年过去,张先生退休了,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有一天他突然想起来,妹妹住的那套房子,当年可是自己花钱买的,就琢磨着能不能收回来,不管是自己住还是租出去,也算是个保障。 他去找妹妹商量这事,没想到妹妹的反应让他大吃一惊,妹妹当场就急了,说这房子凭啥是你的,我在这住了大半辈子,装修维护都是我出的钱,怎么能说拿走就拿走。 妹妹还说,当年那1400块钱里头,有一部分是她年轻时外出打工攒下来的,她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不是白住,而是有份子的,只不过那时候她年纪小,又是女的,出面签字不方便,才让哥哥代劳。 两个人的说法完全对不上,张先生坚持说钱是自己借来的,收据上也写着自己的名字,妹妹则认为自己出了钱又住了这么多年,房子早就应该是她的了。 更麻烦的是,当年那张能证明归属的收据,在母亲去世后就找不到了,张先生翻遍了家里每个角落,连个复印件都没有,而房子的土地证上,登记的还是四十多年前原房主的名字,一直没变更过。 妹妹这边倒是证据齐全,装修的票据、换电线的发票、历年的水电费单子,一沓一沓的,她还把房子的一部分租了出去,租金也一直是她在收。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兄妹俩谁也不肯让步,张先生觉得自己当年是好心让家人住,没想到住着住着就变成别人的了,妹妹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年,凭啥说搬就搬。 张先生后来找到了媒体,想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妹妹态度也很强硬,说打官司她也不怕,有懂法律的人分析,这个案子不太好办,毕竟张先生手里没有直接证据,而妹妹有长期居住和维护的事实。 周围的邻居都知道这事了,大家议论纷纷,有人同情张先生,说他当年好心好意,到头来什么都没落着,也有人理解妹妹,毕竟她确实在这住了一辈子,说赶走就赶走也不近人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