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到底是伟大还是卑劣?是荣耀还是耻辱? 我对于这件事情想发表三点看法! 第一,老美直接抓一个主权国家的总统,从国际法、国际关系准则、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来看,显然是不合适,甚至是完全违背国际法的。 第二,委内瑞拉这个国家这些年来,也确实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例如:委内瑞拉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成为了“难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第三,现在最大的争议还是一个问题:这个世界到底需不需要警察的问题。 我个人最后想说一句话,如果委内瑞拉人没有意见、如果委内瑞拉人的日子以后能慢慢的好起来,那么也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