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四川,一男子在酒会上认识了一名女生,两人接触后就成了朋友,一次看电影前,男子找个理由把对方叫到自己的出租屋,还拿出3000块当“心意”,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双方发生关系后,男子又偷偷把钱拿了回来,女子想要,对方不但不给,还拿出电棍威胁,结果把自己送了进去 起初,两人的相识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男子小秦认识了小许,同样单身。两人聊得还行,一个月后约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都是小秦买单 吃完饭,小秦顺口提议先去他出租屋坐会儿,说电影还早,小许也没多想就去了。到了屋里,小秦表白,小许没答应也没拒绝,说先看表现再决定 小秦见小许看中了一套汉服,说舍不得买,就从柜子里拿出3000块现金递给她。小许笑着收下,放进挎包里 小秦心里一动,看着小许笑得开心,就发生了关系。可没多久,小许去上厕所,小秦又后悔刚才给的钱,偷偷从她包里拿回了3000块,还编了个理由说是给爸用,等下个月工资再补 小许发现钱不见,质问,小秦起初不承认,后来承认了,还拿出电棍威胁她别闹。小许有些害怕,表示钱不要了,就先走了 事情没完,小许报警。民警来了,小秦也傻眼了,只好交代。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钱虽然最初是小秦给的,但小许已经收进自己的包里,属于她的财物。小秦趁小许上厕所偷偷拿走,发现被质疑还威胁对方,这已经构成抢劫。但考虑他是初犯,又配合调查,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还没收电棍 有网友说:好事变坏事,本来都答应做女朋友了,你还想占便宜,还是格局小 小秦可能觉得:钱是我给的,拿回来怎么了?但他忽略了法律的基本逻辑——赠与一旦完成,财物所有权就转移了。那种“给了还能拿回来”的想法,这种想法本就很危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正常沟通失效时,小秦选择了用电棍威胁。这不仅让事情性质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也暴露了他在处理冲突时的极端思维 人与人相处,贵在真诚和尊重。无论是追求感情还是日常交往,试图用金钱“买”关系,或用暴力维持控制,最终都会适得其反

圣人门徒
小编!解释一下图片中两个人都带手铐的原因或者是用这个图片再编一个故事!!
四海为家
同学聚会才相识吗?还叫同学
阿信
照片只能算嫖娼性质
用户88xxx09
两年?
雪主
使用电棍,属于故意杀人罪,应判8年以上。
用户18xxx28
扯蛋,男的偷偷拿回3000元顶多算偷盗,不可能定罪抢劫。这小编明显在瞎编!
雪主 回复 01-08 07:01
《民法典》去看看。偷是对方不知情下的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所以,本文不是偷,应该定性为抢劫罪
用户16xxx79 回复 雪主 01-08 14:51
搶奪罪
用户10xxx88
这男的不地道,又想玩女人又不想花钱,你真以为自己是唐曾吗.
老哥
这种人就想白嫖。
王平
给三千,五千也没有问题是自愿,进去劳改最少直五万,
-行云流水
多半就是小编自己
用户10xxx03
都是四川人出名的!
hncdtywdg
这故事编的,还把法院都出动了,哎
巫其政
给钱就是嫖,不给就是强奸,你自己看着办吧
用户10xxx05
嫖娼
人生朝露
女的戴手铐指床,肯定没好事。
笨笨猫
这种男人是打光棍的命。别人都答应做你女朋友了,你还这样干。这样有意义吗?
天意高难测
说实话,3000是有点贵了[滑稽笑]
失魂落魄
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