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

墨韵兰亭 2026-01-04 22:45:12

专家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   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他发声针对两个事: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先说说“优先采用国际标准”这事儿。很多人下意识觉得“国际标准”就是中立、先进的代名词,用上就能和国际接轨,殊不知这世上从来没有脱离利益的规则。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施行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里明确规定,采用国际标准必须结合我国国情,符合法律法规,基于安全需要可合理修改,绝非盲目“优先”。但现实中,一些领域的立法确实出现了过度向国际标准倾斜的倾向,这正是卢麒元担忧的起点。   举个实实在在的例子,中国光伏产业曾凭实力拿下全球大半市场,却突然被欧盟的“环保新规”卡住脖子,这套所谓的“国际环保标准”,本质上是为了限制中国光伏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保护本土产业。   再看农业领域,一颗中国苹果出口到欧洲,要过几十道“国际标准”筛查,看似是保障安全,实则是通过繁琐标准抬高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最后利润大多被掌握标准解释权的西方公司拿走。这些案例都说明,国际标准从来不是“免费午餐”,背后藏着的是话语权的争夺。   我国立法借鉴国际标准其实有悠久历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海商法》参考维斯比规则,到《民法通则》吸纳国际私法通行做法,都是“取其精华”的理性选择。   但卢麒元的提醒并非多余:如今的国际竞争早已从“产品竞争”升级为“规则竞争”,欧盟靠《数字市场法》约束美国科技巨头,印度通过立法强制数据本地化,都是用规则为本土产业筑“护城河”。如果我们在立法中盲目“优先”国际标准,很可能会陷入别人设定的规则陷阱,让本土产业失去发展空间。   再聊立法者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卢麒元强调的“每次参与都要政审”,核心是“动态审查”,而非一次性的资格认定。这并非空穴来风,我国现行的立法者审查机制已有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设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选举的合法性,而选拔立法工作者时,配偶或子女移居境外等情形会被明确禁止。   但现有机制更多是“入门审查”,缺乏对立法者参与具体立法项目时的动态监督,比如某人当选时背景清白,但若在任职期间与境外资本产生利益捆绑,参与相关立法时就可能存在立场偏差。   这种担忧在国际上早有印证。美国的“旋转门”现象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前任财政部高官推动完金融政策,卸任后就入职受益的金融机构,本质上是“政策被俘获”,让法律变成资本的工具。   而俄罗斯在关键领域立法中,会审查参与者三代亲属的海外背景,欧盟则要求关键立法参与者申报所有潜在利益冲突,这些做法的核心都是为了确保立法者站在公共利益立场。卢麒元提出的“动态政审”,其实是借鉴国际经验,补上我国立法监督的“盲区”。   卢麒元的发声之所以引发关注,根源在于他点破了一个关键认知:立法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活”,而是关乎国家利益的“战略活”。从5G到高铁,从电动车到WAPI标准,中国能在多个领域实现“换道超车”,正是因为早期做好了标准布局,掌握了规则制定权。   但要守住这份话语权,就必须筑牢立法安全的防线,既要理性借鉴国际标准,更要警惕标准背后的利益渗透;既要完善立法者审查机制,更要建立动态监督体系,让立法过程透明化、可追溯。   其实,卢麒元的“惊世骇俗”主张,本质上是对立法安全的警醒。在这个规则博弈日趋激烈的时代,最隐蔽的渗透不是武力入侵,而是通过立法植入有利于自身的规则;最危险的风险不是外部制裁,而是立法者立场跑偏导致的“规则失守”。   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强调“结合国情”,立法选拔机制坚守“政治底线”,都是在为立法安全保驾护航。而动态政审的提议,更像是给立法安全再加一道“安全阀”,确保每一部法律都能守护国家利益,惠及全体人民。   立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卢麒元的发声不是要制造焦虑,而是要提醒我们:在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同时,必须守住立法的“主阵地”。   只有让立法者始终站在国家立场,让每一部法律都经得起利益考验,我们才能在国际规则博弈中掌握主动,才能真正筑牢国家发展的制度根基,这,或许就是这番“惊世骇俗”主张背后,最值得我们深思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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