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阳台冲刷窗台灰尘,污水流向了一楼邻居家阳台。邻居见状立即大声质问,

梅姐说法 2026-01-03 19:53:16

上海,一女子在阳台冲刷窗台灰尘,污水流向了一楼邻居家阳台。邻居见状立即大声质问,女子则说,水往低处流,你就当做是下雨好了。这句话,激怒了邻居,他立刻跑了上来直接用脚踹开女子家的大门,进来就把女子摁在沙发上殴打。这时女子丈夫出来,随后拿起茶几上的东西砸去,将邻居的头给砸破。 深圳新闻网1月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邻居被砸之后,迅速跑了出去并且报警。工作人员来了之后反而将女子的老公给带走。女子丈夫说:我这是正当防卫。 邻里之间,总是或多或少有些矛盾,互相退让一步,不要矛盾升级,或许就可以少掉一桩烦心事,不然还要上诉、还要取证,期间过程曲折,消磨人的心态。 本案这件事,就是因为邻里矛盾引发。不过幸亏有监控,及时还原了事件的真相。 女子徐某正在自家二楼的阳台冲刷阳台灰尘,冲下的污水,顺着阳台慢慢的流向了一楼邻居家。当时邻居康某正好在家,就大声质问,“喂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污水全都流到我家阳台来了!” 别看二人是邻居,常年积怨,关系一直很紧张。面对康某的质问,徐某就随后回了一句:“水往低处流,你就当做是下雨好了。” 说完,徐某就转身回了屋。但是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就是纷争的开始。 康某受了气,直接就气呼呼的追上了楼,他准备给徐某点颜色看看。他直接上门就用脚把防盗门踹开,接着把大门踢开,气冲冲的就闯进人家客厅。 徐某当时正在客厅,看到康某破门而入,一下子就吓傻了。康某进来,拎起徐某的头发就往沙发上摁,接着就是把徐某按在沙发上殴打,疯狂捶击她的头部和后背。 正在厨房里做饭的丈夫李某,看到妻子徐某突然被袭击,也赶紧跑出来查看情况。妻子当时被打的嗷嗷叫,李某上前劝阻,但是完全拉不开正在打人的康某。 眼看着康某还在侵害妻子,李某随手拿起茶几上的物品就朝着康某砸去,当时把康某的头部打伤了。康某触碰着头部,仓皇而逃。 而逃出去的康某却反口咬人,贼喊抓贼,反而说自己被李某给打伤了,拨打110之后,工作人员竟然上门来把康某给带走了。 因为徐某家里客厅处并没有安装监控,大门口有一只监控,但是拍摄不到屋内的情况。办案人员只能把通道处的监控进行反复核查。 在把声音音量调到最大之后,办案人员掌握到了关键证据。从监控中传来了徐某的声音:“打人啦!”接着就是李某的斥责:“住手!快停下!”然后又是徐某的再次求救:“救救我,打人了!” 紧接着,就是能够看到楼道里的监控画面:康某捂着头部逃离徐某的家。 根据这段关键的视频,证据链又再次梳理:李某是在双方争执的情况下,进行拉扯,但是康某并没有放弃侵害,仍然殴打徐某、踢踹徐某,徐某完全就处于危险的状况中。 当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徐某当时也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李某做出防卫的行为,初步可以认定为是正当防卫。 如此,案件终于有了结论,也终于可以能让李某舒了一口气。 本案释法:男子当时正在殴打妻子,丈夫不断劝阻,但是没能阻止,侵害正在进行,丈夫拿起物品反抗造成男子轻伤,丈夫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监控视频,也还原出女子丈夫的行为,由于当危险正在发生,他也及时制止,但是并不能阻止侵害的停止,这才让侵害人造成了损害。 因此,在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徐某的丈夫及时所做出了反击,他的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 反观康某,他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不仅殴打了徐某、非法入侵、还对人家的房门造成了侵害,康某反而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违反了治安法则。 看完本案,大家对此都作何感想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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