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间分散了4亿支枪,为什么美国人造反比登天还难,说白了,美国民众确实有枪,但美国的法律比枪更好用。 不少人都有个疑问,美国民间到处都是枪,按说真要想造反应该不难,可现实里别说大规模叛乱,就连成气候的武装对抗都少见。 有人说美国民众有枪却没用,说白了,不是枪不行,是美国的法律比枪管得更死。 先说说美国民间枪多的真实情况,不是传言里的4亿支那么简单。 有权威数据显示,现在美国私人持有的枪支数量已经达到5.33亿支左右,平均下来每个美国人能分到1.55支,比1987年翻了近三倍。 就算按另一份调查的口径,成年美国人持有的枪支也有3.26亿支,不管哪个数据,都能看出民间枪支储备有多惊人。 可枪多不代表就能随便用来造反,核心还是法律织了张密网,很多人知道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民众持枪权,却不知道后续的法律早就把“反抗政府”这条路堵死了。 从联邦层面来说,1968年的《枪支管制法》就明确规定,枪支只能由挂牌经销商出售,严禁邮购,像逃犯、非法移民、精神病患者这些人根本不准拥枪,连能把半自动改全自动的零件都禁售。 1993年的《布雷迪法案》更狠,买手枪必须过背景审查,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想临时凑一批枪搞事都没门。 地方上的规定更细致,相当于在联邦法律之外又加了层锁。 比如加州根本不准在公共场合持枪,实在要带就得把枪和弹匣拆开,放在汽车后备箱里;华盛顿特区要求持枪必须明明白白露出来,藏着掖着就违法;犹他州、怀俄明州这些地方,政府建筑和校园里根本不允许带枪。 这么说吧,就算你合法有枪,想带着它去搞集会抗议都难,更别说组织造反了。 历史上也不是没人试过用枪对抗政府,但结果都挺惨,最出名的就是1993年的大卫教派事件,他们囤了大量武器对抗联邦执法部门,最后联邦调查局调来坦克、直升机,对峙51天后直接强攻,除了9个人侥幸逃生,包括教主在内的86人全葬身火海。 还有美国印第安运动组织,1973年在伤膝河和联邦警察武装对峙71天,最后也没闹出什么结果,只是争取到了一些自治权。 这些案例都说明,就算民众有枪,面对有法律授权、装备更精良的执法力量,根本没胜算。 说到底,现在美国人持枪的初衷也变了,建国初期民众拥枪是为了对抗暴政,可现在早就没了那个环境,大多数人持枪就是为了自卫。 而且法律对非法用枪的处罚极重,别说造反,就算是拒捕时枪支走火,都得面临重罪指控。 就像芝加哥那个17岁少年,只是因为行车纠纷持枪威胁,拒捕时枪走火,不仅自己被捕,还连累另外三个人一起被起诉。 真要设想一下有人想靠民间枪支造反,先过不了法律这关:组织人员会被认定为非法集会,携带枪支就是非法持械,只要有反抗动作就是袭警,每一条都是重罪。 再加上美国执法部门的监控和反应能力,比如FBI能轻易查获囤积武器、制造炸弹的嫌疑人,想秘密组织起大规模力量几乎不可能。 所以说,美国民间枪多只是表象,法律才是维持秩序的核心,那些觉得有枪就能随便造反的想法,根本没考虑到法律的约束和执法力量的威慑。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