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感冒了,还发着烧,浑身不舒服,他觉得是小病一桩,就到小诊所去输了2天液,结果感冒是好了不少,他却没啥尿了,一天才一次,而且尿量很少,他马上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就去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尿毒症,正是药物的副作用引起的,他害怕了。 贺先生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浑身没力,身体还发冷,他吸了吸鼻涕,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还有些烫。 他这才意识到,这一次感冒来势汹汹,再不吃点药,他估计得难熬一段时间,他起身就打算去看医生。 55岁的贺先生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感冒这样的小病,他不知生过多少次,每次他到小诊所吃些药就好了。 这一次他也依然来到小诊所,他还是打算吃几天药,病就好了。 但医生看了看他的病,就告诉他,已经发了烧,病就是严重了,需要输液才能更快地好起来。 贺先生拖着沉重的脑袋,也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既然医生建议输液,那就输液,反正输液比吃药好得快。 就这样,医生为了更快地治好他的病,一下子使用了猛药,在输液的过程中,不但给他使用了左氧氟沙星,还有使用布洛芬,泰诺等药。 因为用药比较猛,贺先生输了两天的液之后,果然好了许多,也不流鼻涕了,也不发烧了,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很多。 但他很快又发现,自己的小便有问题了,平时一天上几次厕所的他,居然一天才上一次厕所,并且只尿了很少的尿。 这太不正常了,本来感冒,他就喝了不少水,贺先生马上意识到,自己身体又出别的问题了,而且这一次问题更严重,他再也不敢去小诊所敷衍自己的身体了,他来到了医院检查。 结果这一检查,吓了他一身冷汗,医生告诉他,他得了尿毒症。 只是感冒而已,怎么无缘无故就得了尿毒症了呢? 贺先生不解地问医生,为何感冒会导致尿毒症,医生就问他了,感冒的时候用了什么药,有时候用药不对也会导致肾损伤。 贺先生这才赶紧去小诊所查看自己感冒的时候,到底用了什么药,结果这一查,才发现小诊所给他的用药实在太猛了。 那个布洛芬和泰诺同时使用,虽然能够快速解热抗炎,但也会导致肾损伤。 医生告诉贺先生,他的尿毒症,就是由于这两个药的副作用导致的。 贺先生听了医生的话,非常后悔,他只怪自己,为了感冒快点好,他就去小诊所,如果他当时能够重视自己的身体,到医院去开药,他也不会遭此罪。 贺先生其实也很清楚,很多小诊所之所以看小病,能够快速看好,那是因为他们用药比较猛,但贺先生没想到他们用药如此之猛,导致他产生了用药的副作用。 如今尿毒症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给他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他感冒贪图快点好,去了小诊所,不料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了大伤害。 看到贺先生的遭遇,很多人也有同感,都觉得小诊所用药实在太猛了,为了图个好名声,让看病的人觉得小诊所的技术好,他们用药不顾后果。 即使是小孩来看病,也会开七八片小药片,就是为了能够快点把病治好。 这样治病虽然能够快很多,但同时这也有很大的危害,有时候药的副作用,会导致病人出现新的身体损害。 那么贺先生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呢? 首先,在这件事当中小诊所用药过猛,没有考虑到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他们存在医疗过错。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既然小诊所存在医疗过错,那么他们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贺先生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人身损害,他可以要求小诊所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只是贺先生看了个小感冒,就害得自己肾损伤,得了尿毒症,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那么你对贺先生的遭遇有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