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名女子执意要和男友分手,男友想挽回便称给女子准备了礼物,让女子前往酒店,想给她一个分手的惊喜。女子念及旧情冒险前往,谁知刚进门,男子就让女子闭上眼睛,说要送她特别的礼物,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直接刺向女友。女子离世后,家属认为酒店方存在过错,女子到访时酒店未做登记,存在疏忽大意,要求赔偿10万元;可酒店方则认为,女子明知道有危险还要执意前往,悲剧的发生与他们无关。 董某原本十分爱陶某,但相处中暴露出诸多毛病,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了不可挽回的裂痕。董某实在离不开陶某,用尽了各种办法挽留,不管是高明的还是拙劣的方式都试过了,可陶某依然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永远不可能了。” 陶某在同龄人中显得比较成熟,虽然才23岁,但她觉得不合适的恋情不该继续,将就的婚姻永远不会幸福。在她看来,选择分手不但是拯救自己,也是拯救董某,她不希望在不和谐的婚姻生活中度过余生。 可董某并不这么认为,不知是占有欲太强,还是心有不甘,他始终不愿意放手。两人分手后不再同居,董某想要靠近陶某都很难,他因思念痛苦不已,一心只想见到心心念念的陶某,可陶某始终不回应他的联系。董某的忍耐达到了极限,将曾经的爱意转化为仇恨,觉得陶某太过狠心,突然迸发出“得不到就毁掉”的念头。 他通过其他方式好不容易联系上陶某,语气变得无比温柔,说想让这段感情圆满结束,希望陶某给他一次机会做最后的告别,还为对方准备了分手礼物。他把所有的耐心、温柔与理智都放到了这一刻,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陶某上钩。 陶某看到曾经的男友变得如此理智后,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好好说清楚,好聚好散。 于是董某拿着提前准备的水果刀,提前入住了酒店,在那里等待陶某。 陶某应邀进入酒店、走进房间后,语气依旧生硬地告诉董某:“我们不可能,我今天来就是好好和你说清楚,我们各自安好。” 董某好不容易见到女友,好不容易将自己的委屈与愤怒压制下来,想和对方好好说说话,却听到陶某如此决绝的话,心情一下又跌到了冰窟窿。 他内心燃起的期待,瞬间化为愤怒,可脸上却十分淡定,嘴角还微微上扬,说:“宝贝儿,你把眼睛闭上,我会送你一份大礼,我们的分手礼物,以后我们各自安好。” 陶某瞄了一眼前男友,乖乖地闭上了眼睛,她既想尽快结束这一刻,也好奇对方会给自己什么礼物。 可就在她闭眼的那一刻,突然传来一阵痛感,水果刀直接刺向了她。当她瞬间睁开眼时,看到了董某狰狞的目光,她后悔了,后悔来见他最后一面,后悔没有听父母的劝告远离这样的人。 可时间无法倒回,陶某瞬间失去了知觉,不幸离世。随后,警方立即赶到,将董某抓捕归案。 陶某的父母得知消息后,悲痛万分。上一秒女儿还好好的,下一秒却天人永隔,这是任何人都难以承受的打击。 他们固然要追究董某的刑事责任,却也认为酒店方同样有责任:如果酒店做好了安全保护措施,女儿怎么会出事? 酒店也满是委屈,自身生意本就不景气,如今出了命案,后续经营更是雪上加霜,还要被索赔10万元,实在难以接受。 陶某父母直接起诉了酒店,但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理由只有一个:虽然酒店未对到访的陶某做登记,却并非导致陶某离世的直接原因。酒店已对董某完成入住登记,符合基本流程;而陶某明知可能存在危险,仍独自执意前往,这才是悲剧发生的关键诱因。 网友们也认为,不必对酒店过于苛责:酒店做好入住人员的信息登记即可,对于到访人员,若其不主动向前台说明,前台很难判断其是否为已入住顾客的访客,自身的安全防范终究需要自己负责。 1、酒店未对陶某进行访客登记存在行政违规,但无需为陶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的登记疏漏与陶某被董某故意杀害的损害后果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满足侵权责任“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构成要件,因此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陶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存在危险仍执意前往酒店,自身需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陶某清楚与董某的情感矛盾及对方的过激倾向,却仍独自前往酒店会面,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关键诱因,法院据此进一步支持了酒店无责的认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九派新闻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