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块钱,就把一个人拖在地上好几米。 我看到这事儿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骂那个开溜的车主。 我脑子里就一句话:那个加油的小伙子,一个月工资才两三千,这445块,他得自己掏。 这叫什么事儿? 最让我火大的,不是那个没品的车主,这种人渣哪都有。最让我憋屈的,是那个加油站的规定:员工赔钱。 凭什么? 风险是企业经营的,凭什么让最底层的员工来扛?一套监控,一个自动识别车牌的系统,能花多少钱?老板宁愿一次次从员工微薄的工资里扣,也不愿意升级一下自己的破设备。 说白了,就是欺负老实人。 欺负那个小伙子不敢辞职,欺负他跑不掉,只能认栽。 而那个逃单的呢?临时牌照,监控模糊,警察都说没法立案。你看,坏人逍遥法外,老实人原地爆炸。 真的。 为了四百多块钱,把良心扔地上摩擦,不值当。 但更让人寒心的,是那个默许甚至鼓励这种“摩擦”存在的规则。 我就是心疼那个小伙子。 他加的不是油,是自己半个月的饭钱和对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信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