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在他手,命却归了谁?” 15秒,三条命。 我盯着监控截图里崔某某猫腰钻进地下室的背影,脊背发凉:他绕开摄像头不是怕被抓,而是怕“提前暴露杀意”。先摸刀再进卧室,这个顺序把“劫财”彻底踢出动机清单——他压根是来“清零”的,清零发小一家,也清零自己童年被羞辱的旧账。最细思极恐的是,那把钥匙是去年借宿时偷配的,仇恨从那时起就按下倒计时,财物只是顺手撕下的遮羞布。 别急着骂“天生恶人”,我翻完判决书发现:崔某某三个月前被公司裁员,发小却刚晒了新房,杀意=落差×无处发泄×一把能开的锁。恶的距离,有时只差一个没人看见的深夜。 你身边有没有“钥匙”悬在暗处?评论区丢个经历,我陪你拆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