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很久的“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终于出结果了!12月20日,成都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梁某滢早就在小区里乱敲门滋扰邻居,这次又在王某雅家门口敲门、吐痰。王某雅在妈妈提醒后喊了保安,才开门质问,结果俩人吵起来还打了架,梁某滢直接拿刀把人捅死了。 后来梁某滢和律师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可法院不认——说王某雅拿摆件还手是自保,梁某滢捅人根本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法院还说了,梁某滢不算自首,虽有精神问题但没完全失控,所以才这么判。大家觉得这判决咋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