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正准备结婚,却被告知要拘留15天,婚期不得不推迟。他赶紧拿出23000元,说,我还钱还不行吗。工作人员可没有依他,直接把他账户里的5万也一并扣除,还说,你的前岳父已是晚期病人,急着用钱看病呢,你拿着人家的14万,拖了好几年都不还,拘留你15天都算轻的。 寻某在结婚前的家境不大好,沈女士的父亲不大喜欢他,劝女儿分开,但沈女士就是喜欢。最后沈先生没有办法,只能贴补他们。 在他们2019年结婚后,沈先生陆陆续续贴补了14万。当然,寻某并不想啃老,在和岳父喝酒的时候,也说是向他借的钱,以后会归还。 沈先生没有多想,只要他们小两口能够安稳过日子,比啥都强,钱花了还能挣回来。 可是在2022年年底,女儿沈女士却和前女婿寻某离婚了,这让沈先生有点手足无措。本来寻某的家境就不好,这一分开,这14万怕是分文拿不到。 要是寻某对自己的女儿好,小两口幸幸福福过日子,他也不说什么。可现在对方却不学无术,婚后还对女儿非打即骂,这样的人不把那笔钱要回来,确实很冤。 可现在,寻某不认这笔账,说,当时是和你女儿一起用的,凭什么让我归还呀。一个子儿也不想给。 最后,沈先生只能起诉前女婿寻某,要求他全额归还,还举证说明这笔钱就是前女婿拿去挥霍掉的。 法院认同了沈先生的说法,要求寻某将这笔钱全额归还。可是对方称没钱,沈先生还是1分钱都没拿到。 沈先生也因为这个事情伤了心,烦心事都郁结在心里,最后得了病,还是晚期。 他心想自己都这样了,前女婿该归还钱了吧,再说寻某也喊了自己几年的岳父,知道自己的难处,不会再那样铁石心肠了吧。 可是寻某却毫不领情,还强硬地说,我们之间哪里有情分,有情分你就不会去起诉,就不会要求我全额归还。随后直接把电话挂断。 沈先生只能默默流泪。女儿沈女士看到父亲这样,也后悔当初嫁错了人。他们又再次提起强制执行,要求寻某马上归还欠款。 工作人员最近找到寻某的时候,他正要举办婚礼,还振振有词地说,我结婚要花钱呀,我的钱全部投在了婚礼上,1分钱都没有。 面对前女婿的耍赖,工作人员也看不下去了,怒斥道,你有钱结婚没钱还账,人家是急着用钱看病的,你这还是人吗,还喊了人家几年的岳父。 可是寻某丝毫没有为之所动,即使工作人员在场,他还是肆无忌惮地说,没钱,一分都没有。 最后,工作人员也不和他多交流了,直接将他账户上的5万扣留了下来,另外还强硬地说道,你这样拒不服从判决、拒不执行的行为,必须拘留15天。 一看婚期将近,自己要是被拘留了,婚礼肯定要推迟,寻某赶紧哀求道,不拘留可不可以,我给钱,但是我手头也只有2万3呀,剩余的再容我凑一凑。 寻某虽然拿出了2万3,但是拘留的处罚却不能免。工作人员表示,说出去的话可不是儿戏,这笔账从2022年一直拖到2025年,沈女士的家人为此事耗费了大量心力,不能他轻飘飘一句不拘留就作罢。 最后,沈女士一家拿到了账户扣留的5万,加上现场给的2万3。剩余的欠款,寻某确实拿不出来,双方最后协商,剩余款项需在2028年之前全部还清。 网友们看到后,也觉得犯难,女婿有难,岳父哪有不帮的道理,女儿婚姻存续期间倒也无所谓,但一旦破裂,这笔钱还真的难以拿回来。 1、寻某拖欠前岳父14万欠款拒不归还,法院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寻某不还钱还不听法院通知,法院核实后,直接决定拘留他15天。 2、工作人员可直接扣除寻某账户5万元,该操作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让银行帮忙,直接把寻某账户里的5万块转给沈先生,不用经过寻某同意。 3、寻某与沈先生协商2028年还清剩余欠款的分期还款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履行义务的方式,分期履行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时生效。 要是寻某到期不还,沈先生不用再打官司,直接找法院恢复执行就行。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风芒新闻,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