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数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确实有些地方的财政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个别的还非常严重。 因此,这就要合理地调整这些地方的公务员数量,不能盲目扩大规模,最终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受害。 我不赞成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解决人员问题,需要确定原则后循序渐进。 我个人的建议是对这些地区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解决:1、三年调整一次公务员工资,工资收入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80%执行。2、每退休两个公务员,才能新招一个公务员,用退二进一的方式逐步减少公务员数量。3、公务员可以向事业单位转移,但事业单位人员数量也照“退二进一”方式执行。 如此一来,三年即可明显见效,还能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