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的这名男子是一个农民,同时又是一个死刑犯,而他被处以极刑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想吃一口饱饭,这样荒谬无比的案例千真万确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 棉衣上打着七八个补丁的男人被反绑着胳膊,脚踝处溃烂的伤口在寒风里渗着血。 1963年的那个冬天,徐西元站在县城体育场的高台上,胸前木牌上的红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刺眼。 他不过是想给病床上的媳妇和饿着肚子的娃换点吃的,却成了万人唾骂的罪犯。 那时候农村实行统购统销,粮食都归公家管。 徐西元家的口粮早就见了底,媳妇咳得整晚睡不着,娃瘦得只剩皮包骨。 他瞅着邻村有人偷偷卖鸡蛋换粮食,就揣着攒了半年的棉花去了三十里外的集市。 本来想换袋玉米面就回家,没承想蹲在墙角数钱时,被隔壁村的王大妈逮了个正着。 公审大会开在腊月二十七,北风卷着雪粒子打在人脸上生疼。 台上的干部念着判决书,说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 台下大部分是和他一样的农民,有人往他身上扔烂菜叶,也有人别过脸不敢看。 徐西元盯着自己露脚趾的布鞋,脑子里全是娃早上哭着要窝头的样子。 当时管这种买卖叫投机倒把,法律条文一年比一年严。 1954年宪法里压根没这罪名,到了1963年就变成能判死刑的大罪。 天津有个王某某因为倒卖红糖被枪毙,浙江商贩张某倒腾茶叶判了五年,陕西农民李某拿两斗玉米换红薯干也没逃过死罪。 那会儿判刑全看风向,有时候连法官自己都说不清啥标准。 1963年正月初三,徐西元被拉到县城外的乱葬岗。 枪响的时候,他怀里还揣着没来得及给娃的半块干硬的麦饼。 这个用生命换口粮的男人不会想到,三十多年后,这种买卖成了正常生意。 1997年刑法里再也找不到投机倒把罪,现在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小商贩,没人再为换袋粮食提心吊胆。 那天在档案馆翻到徐西元的卷宗,泛黄的纸上还粘着当年的血迹。 照片里他棉衣肘部的补丁歪歪扭扭,像个没拼好的puzzle。 如今超市货架上米面油堆成山,人们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做买卖。 这个曾经因为一口吃的丢掉性命的农民,用最沉重的代价,给后来者铺了条能安心讨生活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