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者 这位律师,说的就很客观,很有修养,很显然不是那个所谓的“法律界的共识”群体了,动辄拿大帽子扣人的人,一定是需要防范的、远离的人!如果中国的司法系统充斥着这样一群心胸狭隘、水平低劣、以霉西方作为“精神母国”的“法律界的共识”群体的话,那一定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架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一切让位于他们这个群体自己,通过他们自己在立法动议、推进立法、执行、司法解释等等一系列操作,掌控一切!他们这个群体已经走在卖国求荣的路上,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这个群体将我们及子孙后代的福祉命运带向不归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