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给女同事发不雅视频被开除,男子不服起诉公司!判决结果网友怒赞:活该!深夜,上

笔尖下说法 2025-12-16 07:35:33

下班给女同事发不雅视频被开除,男子不服起诉公司!判决结果网友怒赞:活该!深夜,上海的张女士刚洗完澡走出浴室,就发现丈夫举着她的手机,脸色铁青。 屏幕上,一连串露骨的不雅视频,正来自她的男同事陈某。 家里瞬间炸开了锅。无论张女士如何解释,丈夫都难以相信:“普通同事会发这个?你让我怎么想!”一场激烈的争吵,让整个夜晚鸡犬不宁。 这对张女士来说,简直是飞来横祸。她是公司的保洁组长,已婚已育,人尽皆知。陈某是她手下的员工,一直对她过分“热情”,尽管她多次明确拒绝,对方却变本加厉。这次,竟直接发了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第二天,愤怒又委屈的张女士直接走进领导办公室投诉,并在公司支持下报了警。 面对警方,陈某起初狡辩:“是朋友拿我手机开玩笑误发的。”但这套说辞漏洞百出,很快被识破。他最终承认,是自己因为“喜欢”才发了视频。在民警调解下,他写下一纸保证书,承诺不再骚扰。 事情到此,张女士以为总算能清静了。没想到,公司的处理比她想象的更干脆:以严重违纪为由,直接开除了陈某。 陈某彻底傻眼,继而暴怒。他认为自己冤透了:“我下班时间发的,这是我的私生活,公司凭什么管?凭什么开除我?” 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庭上,他依然坚持两大理由:第一是“误发”,第二是“下班时间公司无权干涉”。 然而,法院的判决给了他当头一棒,也清晰地划出了一道法律红线: 1. 下班≠免责:法院指出,虽然行为发生在下班后,但双方是同事关系,骚扰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张女士的工作状态和家庭生活,破坏了职场环境。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用人单位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实施的性骚扰。这项义务,不因骚扰发生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而免除。 2. 证据确凿非“误发”:公司提供了张女士提交的保证书等证据,足以证明陈某是故意骚扰,而非其辩称的误操作。法院认为,公司依据合法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处理,程序正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公司的开除决定。 这个案子清晰地向所有人宣告:职场性骚扰的边界,不在于“上下班”,而在于“同事关系”和“对公司秩序的破坏”。员工的下班行为,如果严重侵害同事权益、违背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公司完全有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 你支持公司的做法吗? 有人认为大快人心,杀一儆百;也有人担心,这是否会导致公司权力过度延伸到私人生活? 2. 如果遇到类似骚扰,你会怎么做? 是像张女士一样果断报警并投诉,还是害怕影响工作而沉默? 3. 公司该如何更好地防范此类事件? 加强制度宣导、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是不是更重要?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企业是员工的依托。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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