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李某和6名亲友在邻河的农庄露营,聚餐时大家买啤酒喝,李某饮酒后游玩不慎坠河被冲走,两天后被发现时已没了生命体征。 事发后,同行6人约定赔45万,目前已付36万。李某家属还起诉农庄索赔46万余元。法院判了,农庄虽设了警示标志,但未尽充分安全保障义务,要赔2.7万余元。 大家外出游玩,安全第一,同行的人也应互相多照应,邀人喝酒有风险!同饮作陪需谨慎!深刻的教训又一次证明喝酒需适量,同饮作陪有未知风险!此案事例令人深思,警示大家不要再明知故犯!否则会步他人后尘,别等出了事才追悔莫及。你认为 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赔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