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麒元提议:参与提议和立法的人应该政审,每次参与都要重新政审一次,亲友及本人不能有国外背景或违法记录! 立法这活儿可不是过家家,写进去的每一个字都能影响千家万户的柴米油盐,甚至能左右一个行业的生死沉浮。手里攥着这份权力的人,身家背景要是掺了杂质,制定出来的规矩难免会打折扣。卢麒元这提议听着有点“不近人情”,实则戳中了最该绷紧的那根弦——制定规则的人,首先得把自己摆进规则里接受检验。 2003年台湾爆发的那起牙医公会行贿案,至今看都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当时牙医公会为了把牙科纳入健保范围,专门收了2440万元新台币当“游说基金”,塞给了20多名参与《口腔健康法》审查的“立委”。 这些本该为民发声的人,口袋被塞满后,脑袋就跟着偏向了行贿方。 事后居然还有人还辩解说这是“感谢费”,不是行贿。这事儿明摆着说明,立法者的底线一旦失守,公权力就成了少数人的谋利工具。要是早有严格的政审把关,把那些容易被利益撬动的人挡在门外,这样的闹剧或许就能少上演。 其实早在201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选拔办法里就有明确规矩,参与立法的律师和法学专家,要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配偶但子女都在国外,根本没资格参与选拔。 这不是平白无故的限制,而是看透了“根”的重要性。试想一下,要是有人自己拿着国外永久居留权,家人都在海外定居,手里却攥着国内税收、土地法规的起草权,他能保证下笔时完全站在国家和百姓的立场上吗? 万一国外势力拿他的家人当筹码,制定规则时会不会故意留后门?这些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权力监督必须提前堵住的漏洞。 “每次参与都重新政审”这一条,这才是真正的对症下药。人的情况是会变的,今天没国外背景不代表明天不会移民,现在清清白白不代表日后不会被利益诱惑。 2024年有位地方人大代表被查出,当选后偷偷办理了国外永久居留权,而他此前还参与过外资引进相关条例的讨论。要是没有定期政审这道关,这样的人藏在立法队伍里,后果不堪设想。 违法记录更是不能碰的红线。立法本身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是制定法律的人自己都有过刑事处罚、违法违纪被开除的经历,比如有的律师曾因妨害司法公正被吊销执照,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起草出维护法治的条文? 2016年的选拔办法就明确把这些情况列为“一票否决项”,这和卢麒元的提议本质上是一个道理——守规矩的人,才有资格定规矩。 卢麒元一直关注资本外流和财富转移问题,他提这个提议,也是担心有人利用立法权为资本外逃开绿灯。那些主张“国外背景无关紧要”的声音,往往忽略了立法权的特殊性。这不是普通的工作岗位,而是掌握国家发展命脉的关键位置。 当然,政审不是搞“连坐”,而是划清必要的底线。亲友有国外背景不代表这个人一定有问题,但必须通过严格审查排除风险。每次重新政审也不是不信任谁,而是用制度把权力锁进笼子里。 毕竟,老百姓盼着的是一碗水端平的好规矩,而好规矩,首先得靠干净可靠的人来制定。这提议不是苛责,而是给立法这道关口上了双保险,让每一部法规都能经得起良心和时间的检验。


用户18xxx25
非常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