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想钱想疯了吗?” 江西宜春一男子邀请60岁战友参加儿子婚礼,战友席间喝了2两53度白酒,散席后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侧翻身亡。 战友妻儿将男子、其儿子儿媳及2名同饮者告上法院,索赔45万余元,法院一审、二审均作出公正判决。 有人感慨:如今生活变好、法律健全,部分人的道德却在滑坡,这类纠纷在上世纪从未出现。不少人认为,法院判决虽对,但理由可更明确。 受邀赴宴属成年人自主行为,酒后禁驾是基本常识,原告明知故犯应自行担责,无需举证对方过错可直接驳回。 事实上,酒后身亡纠纷的核心应聚焦3点:是否存在劝酒、灌酒,酒水是否合格,餐食是否有问题。 若均无异常,当事人酒后意外身亡应自行负责,与同桌者、宴席提供者无关。 各位读者对此怎么看?评论区讨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