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大连市民蔡女士向媒体反映,其奔驰SUV停放于沙河口区香一街立交桥下某小商品批发商场门前时遭恶意破坏,初步估算维修费超5000元。 据蔡女士介绍,11月11日20时许,她将车辆停在商场门前左侧,未遮挡出入口且车内留有联系电话,此前半月在此停车均无异常。因突发疾病,车辆连续停放至13日,期间仅接到交警转达的挪车通知,因身体不适未立即挪车。后续抵达现场时,发现车辆损毁严重:后车牌被掰至60度变形,两枚标志钉丢失;车身右侧有两条长约2米、深及底漆的划痕;右后轮胎被人为扎入四棱三角钉,气压异常。 蔡女士坦言,超期停车确有不妥,但对方完全可通过电话沟通,即便拖车她也愿意承担责任,恶意毁车的行为令人无法接受。此次维修涉及喷漆、换胎、车牌修复等,除直接费用外,还可能影响车辆二手价值。目前她已报案,警方正调查。 律师指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属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此类行为可处拘留及罚款;《刑法》明确,若损毁数额超5000元,行为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 城市化进程中停车难问题普遍,但矛盾应理性化解。截至发稿,事件处理进展尚未公布,后续将持续关注。

